奇瑞QQ没对通用汽车构成侵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11:45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笪莉萍)有关奇瑞QQ涉嫌抄袭美国通用汽车Spark设计一事,昨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明确表示,中国奇瑞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QQ车型并未对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产斯巴克(Spark)车型构成侵权。这是国家权威机构首次就此次作出公开声明。 昨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知识产权新闻会上,张志刚在回答记者就此事的提问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同时表示,虽然通用汽车公司透过收购韩国大宇的一家公司,掌握了QQ设计之前的一种外观的设计,但中国同时发现大宇的外观设计在中国并没有申请专利。因此按照中国以及各国通行的法律,这项技术在中国不具有专利权,因而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张勤称,除非通用公司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奇瑞公司通过什么样的非正当手段获取的SPARK的资料,侵权说才能成立,仅仅是根据外观的类似并不构成侵权。 昨日,记者就此事致电通用中国公司。通用汽车中国公司发表媒体声明称,通用没有出席该发布会,但是通用已和商务部就此事进行了沟通和澄清。“正如一开始表示过的,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件,需要对已经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深入地分析,因此举证工作以及与商务部和相关公司的讨论都在进行之中。” 奇瑞QQ涉嫌抄袭通用大宇MA-TIZ(现上汽通用五菱生产的SPARK)事件,从去年4月份上海国际汽车展开始就被业界炒得沸沸扬扬。去年6月,通用汽车称,他们怀疑中国自主汽车品牌———上汽奇瑞汽车可能抄袭了他们一款名为Matiz的微型汽车的设计,这款Matiz由通用汽车在韩国的企业生产,并于去年在中国上汽通用五菱生产并推出,更名为Spark。不过,奇瑞公司一直以来都表示,QQ和东方之子是其自行研发的车型,已取得多项专利,不存在任何侵权。 奇瑞QQ与通用SPARK的纠纷仍将继续。而包括丰田汽车公司与吉利汽车、来宝涉嫌抄袭本田CR-V等,国内关于汽车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也是频频曝光,业内认为,这些都将成为中国汽车业发展中最明显的软肋和最大的绊脚石,本土企业也应尽快提高自己的研发能力,拥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显得更为迫切。 新闻链接 昨日,就今年7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推翻美国辉瑞公司的“伟哥”的专利申请一事,张勤表示,作为无效裁决的主要理由是,当时的专利说明书对于技术的公开不够充分,而此项专利在世界其他的许多国家也没有授权,因此中国并不是惟一的一家裁决此项专利无效的国家。张勤表示,辉瑞公司如不服,还可以继续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院的最终裁决下达之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判决暂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