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实业(600393)国有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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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信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9月6日接到广州东华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资产经营公司、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上述三家公司已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转让确认书。根据2004年9月2日的股权确认书
由于上述国有股份转让已触发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要约期满后,粤泰集团于2004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情况的公告》,其中有3家法人股股东接受要约,包括:广州市紫龙装饰有限公司30万股,占总股本的0.15%;珠海市红旗建筑装潢工程公司6.62万股,占总股本的0.03%;广州穗证实业公司2万股,占总股本的0.01%;合计38.62万股,占总股本的0.19%,上述接受预售要约的股份已全部过户至粤泰集团。加上已过户的本公司11,000万股国有法人股,粤泰集团共持有本公司11,038.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5.38%的股份。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6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