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关于拟收购广发证券部分股权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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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05: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1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拟收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此信息披露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各种反应和揣测,为此本公司说明如下: 1、中信证券本次受让计划,是受让广发证券的部分股权 因此,此次交易的进程和结果,都不会导致广发证券的注册地变更、法人主体的变
2、中信证券的目标,是实现优势互补、做大做强 中信证券完成受让广发证券的部分股权以后,将在法律框架下行使股东权利,与广发证券的其他股东一起努力,谋求发挥两家公司的业务和资源优势,实现互补效应和协同效应,做大做强。 3、此次受让是完全市场化的交易行为 中信证券尊重广发证券现有股东的权利和选择,期待着通过市场化运作完成此次交易。 4、此次受让在合法、规范的程序下进行 作为上市公司,中信证券的此次受让程序,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履行充分、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本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发布的重大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中信证券与广发证券有良好的合作经历,作为同业,中信证券高度评价广发证券取得的经营业绩,认同广发证券的经营风格。中信证券认为,广发证券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这正是共谋未来发展、实现双赢的重要基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9月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