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政府无权强制提高外来人员租房面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03:38 新京报

  9月6日《新闻晨报》报道,从10月1日起,《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租房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或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其中向单位出租用作集体宿舍的,承租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或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该市有关人士称,对租房面积等条件的限制,目的在于通过一些硬性的标准规定,来改善外来人员的居住环境。

中行抵债资产网上营销 咨讯尽在华夏近视网
新浪彩信 幽雅个信 大奖新浪iGame免费抽

  然而,以行政强制手段提高住房承租人人均住房面积,必然成倍增加其居住成本。笔者认为,这一地方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居住环境质量是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追求高质量住宅是人的本能,但高质量生活更多受制于个人收入和社会发展水平。收入较低的非户籍外来人员是出租屋的主要承租群,不要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顽症至今没解决,即使工资全部按时足额兑现,扣除基本生活开支,他们能用于租房的钱会有多少?据笔者所知,多数外来务工者不是不想住得宽敞,而是住不起。

  外来务工者在住房上委屈自己虽然无奈,却也是对自己居住自由权与个人收入的合法处分。政府若为他们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埋单,或为之提供足够廉租房,他们当然欢迎。如果只是出发点好,非要强制外来务工者成倍加大租房投入,势必降低他们生活质量的其他方面。

  这就需要征得他们同意。这是政府对民众民主权利的应有尊重。《立法法》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依法行政是政府的义务,这既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制定规章之类的抽象行政行为。事实上,国家法律并没有,也不可能授权各级政府强制性提高贫困人口和农民工生活质量,并让他们自己埋单。因此,强制性提高出租屋人均居住面积的地方规章,涉嫌对承租人居住自由权、收入处分权的不适当干涉,不宜贸然施行。

  江南雨(广东编辑)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议机动车撞人负全责
新丝路模特大赛
新浪财经人物(1500个)
可口可乐含精神药品?
同学录开张欢迎加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张学良的红颜知己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