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助学贷款的投诉保障措施(财经论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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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01:47 人民网-市场报 | |||||||||
沸腾 央行和银监会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保证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时不得擅自设置规模和资金限制,对未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发放的商业银行,要依法查处。
对于“嗷嗷待哺”的高校贫困新生来说,央行和银监会的《通知》是一个雪中送炭的好《通知》。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已实施5年,今年因还贷违约情况严重而被大多数银行叫停。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对这项政策进行了调整,首次建立了风险补偿机制,即通过财政拨款建立补偿专项资金。很明显,这是一项好政策,既解除了银行的顾虑,又保障了贫困生有钱上学。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的不少好政策在贯彻的时候,都有一个时间差和伸缩性。所以,要把这项好政策完全落到实处,还需要各级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其他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有些工作,检查也许过多,引起了人们的反感,但是,这是一项救贫如救火的工作,所以,上级和监督部门的检查不但是必须的,而且应该是受到老百姓期待的。 为了弥补检查中的漏洞和偏差,还必须向社会公布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情况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这项好政策究竟贯彻得怎么样,最有发言权的人就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贫困新生及其家长。这项政策如果执行得好,他们自然不会无中生有地对好心人进行投诉;如果执行中有投诉发生,也许就可能是在执行中发生了偏差。所以,制定投诉措施,畅通投诉渠道,是十分必要的。 监督机构应该对投诉情况进行及时的核实,如果属实,就要采取果断措施,对银行的违规情况进行纠正,切实保障贫困新生能够按时上学,不能因此而失去深造的机会。贫困新生也是人才的幼苗,如果因为贷款问题而影响成才,不但是家庭的损失,更是国家的损失。所以,国家助学贷款的责任单位,一定要把好事办好,把好政策执行好。 《市场报》 (2004年09月07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