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霸王条款将于年底销声匿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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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01:46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讯记者焦艳玲报道: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服务质量监督处副处长沈泳涛介绍,《电信服务规范》有望在年内正式发布施行,《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判定标准》也正在加紧研究制定之中,有望于近期正式出台。这意味着电信服务合同中备受消费者指责的霸王条款将于2004年年底前销声匿迹。 沈泳涛说,信产部已组织专家对原有《电信服务标准(试行)》及其配套的《电信服
对此,作为中国消费者权益的代言人,中国消费者协会有何看法呢?记者采访了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先生,他向记者介绍了部分消费者反映的电信霸王条款。首先就是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电信卡有效期到期后余额不退、过期作废。另外,还有电信指定银行缴费不公平,消费者到指定银行缴费,但银行又要求消费者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合同免责条款不能免责;电信业务合同颠倒义务;运营商强行让消费者接受运营商其它单方要约。 武高汉先生认为,消费者对于有瑕疵的电信服务应多进行投诉。同时,运营商也应该尊重并积累这些投诉。沈泳涛表示,今后数月,为了促进电信监管各项制度和整规措施的贯彻落实,全国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工作的中心将逐步转移到组织多层面、全方位的监督观察活动上来。 《市场报》 (2004年09月07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