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政策)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01:44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记者 张然 为保证高校贫困新生在秋季开学时顺利入学,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保证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进一步做好助学贷款工作,解决高校贫困新生
尽快落实中标银行 根据央行和银监会的要求,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和各商业银行须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要精心谋划,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会同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全力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抓紧开展辖区内各地方院校的国家助学贷款招投标工作,尽快落实中标银行。 及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央行和银监会的这份通知特别强调,其下属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各银监局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协调、督促相关商业银行按照政策规定提高审贷效率,及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鼓励信用社以小额贷款支持贫困生 两主管部门还在通知中鼓励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和其它中小金融机构探索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积极为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所需路费和食宿等费用提供生源地小额贷款支持,并做好统计监测工作。对尚未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省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高校贫困新生的贷款需求特点,积极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市场报》 (2004年09月07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