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不足是不实传言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 10:28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孟为) 针对近日有传言称公司连续三年偿付能力不足,昨天,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予以回应,截至2003年的统计,公司资产大于负债,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赔偿和给付责任。 近日,有关新华人寿偿付能力问题被炒得沸沸扬扬,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给新华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新华人寿就有关情况向中国保监会做了汇报。据
针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传闻,新华人寿出示了一份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该报告显示,新华人寿2003年资产总计243.79亿元,负债合计229.16亿元,资产大于负债。新华人寿同时介绍,2001年、2002年公司的资产59.93亿元、127.65亿元,也分别大于负债45.7亿元、113.46亿元。新华人寿保险公司2001至2003年税前利润情况分别是0.21亿元,1.62亿元,2.19亿元。这些数字表明,新华人寿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赔偿和给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