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造伤残人专用品免征企业所得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 10:28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通讯员李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自今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以前,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指出,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第一批)》范围之内;二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
中行抵债资产网上营销 咨讯尽在华夏近视网
新浪彩信 幽雅个信 大奖新浪iGame免费抽
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且所取得的年度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收入50%以上(不含出口取得的收入);三是企业账证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且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够单独、准确核算;四是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和装配条件以及帮助伤残人员康复的其他辅助条件。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议机动车撞人负全责
新丝路模特大赛
新浪财经人物(1500个)
可口可乐含精神药品?
同学录开张欢迎加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张学良的红颜知己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