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券商持股仓位近“举牌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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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 09:48 上海青年报 | |||||||||
任何投资者持股比例达5%必须暂停买卖并发布公告 本报讯(记者薄继东)日前,沪深上市公司2004年半年报的披露工作刚刚落下帷幕。记者注意到,除南方证券违反《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分别超比例持有哈药集团(600664)和哈飞股份(600038)60.92%和39.58%的股份之外,还有好些券商持有上市公司的“显性”仓位接近了5%的“举牌线”。
《证券法》第79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由此可见,5%的持股比例是一条重要的警戒线,任何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额达到该警戒线时,必须暂停买卖,并发布公告,俗称“举牌”。据悉,“举牌”事件在沪深证券市场上已发生过多次,然而近年来却未曾见过有券商“举牌”上市公司。 劲融投资的总经理曾照祥分析说,其中的缘由再明白不过了,券商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为的是赚取差价,而不是为了介入上市公司的经营,因而它们不愿意将自己的“行踪”暴露于广大投资者的眼皮底下,毕竟“举牌”会给它们操作带来诸多不便。 经过长达5个多小时的统计,记者发现沪深千余家上市公司中已有18家股票的券商持股比例超过了4%(哈药集团和哈飞股份除外),其中银河证券持有北大高科(000004)的股份达4.96%,最接近5%的“举牌线”。值得一提的是,统计表所列数据仅仅是券商们的“显性”仓位,事实上哪怕是它们拥有一点点的“隐性”仓位,这些券商们实际上就已经跨越“举牌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