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势头良好 具备充足的给付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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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 09:31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9月2日记者在新华人寿采访时获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新华保险公司的审计报告显示,新华人寿2003年资产总计243.79亿元,负债合计229.16亿元,资产大于负债,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赔偿和给付责任。 近日,有关新华人寿偿付能力问题的报道,引起社会、业界以及客户的极大关注,也给新华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新华人寿就有关情况向中国保监会做了汇
据保险业内专家介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为实际认可资产减去实际认可负债的差额,它的计算标准由监管部门遵循审慎原则制定。所以,保险公司依据这个标准计算出来的偿付能力额度比较保守。也就是说,偿付能力是公司在总负债以外提取的一种额外的保障,最低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在承担现有负债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未来发展而建立的预警指标,从而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偿付能力不是清偿能力。偿付能力不足只是一个预警信号,不代表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更不代表保险公司不能履行给付和赔付的义务。另外,偿付能力是一个动态指标,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即使出现偿付能力不足,也可采取增加资本金、合理运用保险资金、调整业务结构以及控制费用等多种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是一家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全国性寿险公司。据资料显示,新华人寿保险公司2001-2003年资产负债的数据如下: 年度资产总计负债合计 200159.93亿元45.7亿元 2002127.65亿元 113.46亿元 2003243.79亿元 229.16亿元 可见,社会上传言的连续三年偿付能力不足是不真实的。同时,新华人寿保险公司2001-2003年税前利润情况分别是0.21亿元、1.62亿元、2.19亿元。 近几年,新华人寿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近几年的发展尤其迅速。年度保费收入在2003年突破100亿元,截至2004年6月底,新华人寿累计保费收入418.14亿元,市场份额一直稳居全国寿险市场第四位;从2001年到2003年,新华人寿在机构网络布局方面更是实现了突破性发展,2001年底,中国保监会一举批复新华人寿开设25家分公司和105家中心支公司。2004年7月底8月初,新华人寿呼和浩特、银川、贵阳、兰州、西宁五家分公司相继正式开业。至此,新华保险分公司达34家,中心支公司达150家,营销服务部达562家,全面完成全国性机构布局。同时,新华人寿的内外勤队伍也日渐壮大,目前拥有内外勤员工14万人。 在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中,新华人寿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制定适应公司符合发展的业务发展策略,实施严格的费用控制政策,连续八年保持盈利。2003年,新华人寿实现税前利润2.19亿元。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势头,推动新华公司坚定了做大做强的决心和信心,率先在业内筹划上市,并确定了构建保险集团的战略。2003年底到2004年初,新华保险经纪公司、新华保险昆明代理公司、重庆代理公司相继开业运营,连同寿险公司在内,新华保险集团化经营的框架已经初步确立。同时,集团旗下控股公司、财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筹建工作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健康险公司、养老险公司也在报批中。 新华人寿高层管理人员表示,稳健经营,客户利益至上,始终是新华人寿经营的终极目标,这一点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