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举行居民电价调整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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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 09:28 中国经济时报 | |||||||||
北京市电力公司在听证会上提出两套适当调价方案,分别在现行价格基础上上调0.05元/千瓦时和0.03元/千瓦时 本报讯综合新华社消息,2日,北京市历史上第二次就居民用电价格召开听证会。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柴晓钟在听证会上表示,北京市的居民电价调整是全国销售电价调整的组成部分,是对国家发改委疏导电价矛盾措施的具体落实。
据北京市发改委介绍,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决定,北京市的销售电价自2004年6月15日起,每千瓦时平均上调3.4分(含税),并同意北京等省市适当调整居民生活照明用电价格。“在居民用电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北京市的购电成本在不断增加,近年来,居民的用电量不断加大,这种情况可能导致居民的购电量越大,电力公司的亏损就越大。”柴晓钟这样解释居民电价调整的原因。 据了解,参加此次听证会的30位代表中,消费者、经营者和专家学者各占三分之一,听证会的20个旁听名额昨天仅一小时的时间就被报满。柴晓钟表示,此次居民电价调整范围涉及全市市民,听证代表的人选也都是由各方面推荐产生。 北京市电力公司在听证会上提出两套适当调整居民用电价格的方案,一是在现行价格0.44元/千瓦时的基础上上调0.05元/千瓦时;二是在现行价格基础上上调0.03元/千瓦时。该公司总经理李一凡表示,无论实施哪种方案,调价后的北京市居民用电价格与全国其他省市相比仍属偏低水平。据了解,如果采用第一种方案,此价格比上海、广州低0.12元/千瓦时,比浙江低0.04元/千瓦时,比江苏低0.03元/千瓦时。 听证会上,大部分代表对上调居民用电方案表示支持,也有代表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意见。柴晓钟表示,将尽快综合大家的意见,做出最终的电价调整方案报国家发改委核准。据了解,在此次电价调整中,农业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电价不调整。 北京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处长申京云告诉记者,在制订电价调整计划之前,已经充分考虑了电价上调对居民的影响,以及农产品价格自发上涨等因素。经过民政、财政、社保等相关部门的共同研究,北京市已将相关的社保政策做了相应的调整,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做了上调。此外,对低收入、低保家庭的影响,在补助标准里也有所考虑。申京云认为,此次居民电价调整涨幅都不大,不会对居民造成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