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简化外贸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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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 08:47 商务部网站 | |||||||||
从2004年9月1日起,佛得角实行新的《外贸单一法》和《外贸单一法修正法》,届时,所有现行的其他外贸法将自动失效。这是佛政府再次简化外贸程序和手续的又一新举措。作为一个主要依靠进口的国家,外贸在该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随着新法的实施,佛进出口商将不再需要向海关提交诸如“进口预先登记报告”、“出口预先登记报告”及“进口申明”等文件。
消除官僚主义、简化经济活动和企业活动中的繁琐程序和手续,是佛政府向投资者的提供的优惠措施,旨在把佛得角变成一个对外来投资者更有吸引力的国家。 (信息来源:驻佛得角经商参处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