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个人业务 港资行捷足先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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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10:3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本报讯记者黄宙辉报道:上月27日,《CEPA扩大开放磋商纪要》在北京签署。其中有一条就是,内地将从2005年1月1日允许香港银行内地分行经批准从事代理保险业务。业内人士分析,此点意味着港资银行有望率先进军人民币个人业务,而对内地的保险市场冲击不大。 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提速
根据政策,我国在入世后将逐步取消对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客户对象限制。按照目前的进程,一般认为外资银行真正走向个人客户,最早也要等到2006年。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CEPA协议商定港资银行明年就可有条件申请开展部分私金业务,显然是提速。 而中国银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15日,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在华外资银行机构达到100家,占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50%。与2001年底相比,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机构总数增加了70家。在华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今年1至6月盈利达2.67亿元。 不会冲击内地保险市场 随着港资银行内地分行获准从事代理保险业务,有人担心香港的保险公司会不会通过这个渠道,在内地代理销售其保单,对内地保险市场带来很大冲击。广东保险行业协会某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大不必担心。由于我国的保险业执行的是严格的地域管理制度,未经批准的境外保险公司是不能在国内开展保险业务的。据了解,目前港澳地区的保险公司尚无一家获准在中国内地开展保险销售业务。因此,港资银行内地分行从事的保险代理业务,也只能是代理所在地域保险公司的业务,而不能违规销售。 保险公司的人士也认为这不是坏事而是好事。港资银行自有它们的经营优势,对保险公司来说,在银保合作方面的业务,又多了一个可供选择的对象。不过,由于目前港资银行内地分行的营业网点太少,对保险公司的吸引力不是很大。(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