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消费储值还在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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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06:3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在全国首创消费储值营销模式的山东众旺公司总部已经人去楼空,并被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认定为涉嫌以变相非法融资形式诈骗。昨日,国内相关权威媒体相续报道了这一消息。那么,川内开展消费储值业务的公司(本报8月9日曾有详细报道)目前状况怎样?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成都启旺:改天再谈这件事
山东众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四川的独家代理商———成都启旺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军在接受采访时,极力回避“消费储值”涉嫌诈骗这个话题。 “改天谈这件事情。”昨日下午,记者在位于成都市顺城街252号顺吉大厦7楼的成都启旺公司总部采访时,张军一见到记者就如是说,同时表现出一脸困倦和无奈的样子,据该公司一知情人士透露,他之前刚刚接受了工商部门的问询和调查。记者注意到,该公司冷冷清清,只有接听客户服务热线的小姐分外忙碌。采访的半个小时里,只听见打进热线的消费者接连不断。“那是总公司的事情,与我们无关。”接线小姐的回答就是这个“标准答案”。 利万家:紧急与众旺划清界限 “我们与众旺还是有点不同吧?我们开展的可是消费积分啊。再说我们公司规模小,成立时间也不长……”昨日,成都本地“消费储值”企业———位于成都市肖家河沿街1号新兴大厦7楼的成都天康乐科技有限公司利万家消费积分事业发展总部总经理王政权,急切地与山东众旺划清界限。据了解,该公司前几日还紧急调整了9月份的获奖单位———“权”的积分,目前是积满180分为一个权,每权的获奖金额为1080元。而此前却是160分为一个权,每权的获奖金额为1130元。 工商部门:调查已展开 “我们正密切关注成都已经开展消费储值业务的公司,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但相关的调查工作已经展开。”昨日,成都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副处长赵强,对日益引起广大市民关注的“消费储值”涉嫌诈骗一事如是说。同时,他还希望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一旦上当受骗应主动与工商部门取得联系。 省消委再提醒:消费储值不是投资 昨日,省消协秘书长刘亚兵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进行所谓的“消费投资”。他还提醒消费者说,一些加盟商家为获得利益最大化,往往趁机暗抬商品或服务价格,或推销劣质、滞销商品,因此消费者千万不要以为得了便宜,切不可盲目、过度消费,以免浪费钱财。此外,他特别告诫,消费者不要抱着投机取巧心理对“消费储值”进行投资,否则有可能血本无归。他同时希望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向消协投诉或有关部门申诉,积极举报、揭发不法经营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新闻回放 7月29日凌晨,众旺公司济宁代理商吕晓霞突然卷款失踪。同日,众旺公司郑州消费储值服务中心二七中心负责人李永刚,也卷款200多万元失踪。 8月10日,众旺公司总部全面停止营业。此后,从山东省工商局传出消息,郑州、济宁、烟台三市的众旺公司代理商也卷款失踪。山东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告诉记者,8月5日之后,众旺公司中层以上人员便神秘消失,一个也没露面,手机全部关闭。综合 性质认定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工商总局、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公安厅、人行济南分行等部门进行调查后,日前对众旺公司“消费储值”的性质和危害作出如下认定: 一是涉嫌以变相非法融资形式诈骗。众旺公司利用以高额回报为内容的消费储值卡,将众多加盟商的佣金和代理商的代理费汇集于自身,实际上是一种变相非法融资。 二是诱发投资性消费和虚构消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消费储值的高额回报,诱使众多消费者走向以投资为目的的非理性消费,更多的人则进入“虚构消费”,直接花钱买奖励权,博取高额奖金。 三是社会危害巨大。众旺公司“消费储值”的非法融资和诈骗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长久。而一旦这个骗局不能维持,作为私营企业的众旺公司就可能卷钱跑人。众旺公司从一开始就为欺骗消费者设下了“陷阱”。在其制定的《持卡须知》中称,“消费储值”的奖励款属于企业对持卡人购物消费行为的赠予性奖励,按《合同法》规定,赠予人因经济状况变化可以不再履行赠予义务。 见习记者张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