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600143)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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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06: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金发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9月1日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厅隆重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12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袁志敏先生主持,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
一、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 选举袁志敏先生为董事长,任期三年;选举夏世勇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经董事长提名,全体董事民主投票选举,决定聘任吴诚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三、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附后)。 四、经董事长提名,全体董事民主投票选举,决定聘任夏世勇先生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任期三年;聘任李建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五、经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夏世勇先生提名,全体董事民主投票选举,决定聘任谭头文先生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分管营销中心,任期三年;聘任黄险波先生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分管技术发展中心,任期三年;聘任熊海涛女士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分管项目管理中心,任期三年。 六、经李建军总经理提名,全体董事民主投票选举,决定聘任李南京先生、吴诚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具体分工如下: 总经理李建军,主持全面工作,并主管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 副总经理李南京,协助总经理分管采购和物料管理、贸易和进出口等业务方面的工作,并主管计采部、进出口部、贸易部和物料部; 副总经理吴诚,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融资、上市策划、税务策划等方面的工作,并主管财务部。 特此公告。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九月一日 附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夏世勇,男,39岁,硕士,工程师。1991年3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精细化工专业。曾任岳阳县五中教师、岳阳化工总厂工程师,1995年进入本公司从事销售,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李建军,男,41岁,博士,研究员。1995年4月博士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含能材料专业,曾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研究人员,1996年8月进入本公司,从事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熊海涛,女,40岁,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84年7月毕业于成都无线电高等机械专科学校,曾任四川长虹(资讯 行情 论坛)公司质量管理员、深圳康佳公司工艺质量主管,1997年进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 谭头文,男,38岁,硕士,工程师。1991年3月硕士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曾在天津中国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销售公司工作,1997年4月进入本公司,从事市场开拓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 黄险波,男,39岁,博士。1996年9月博士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曾任职北方科技声像出版社工作,1997年10月进入本公司,主持技术研发工作,现任本公司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 李南京,男,42岁,本科。1989年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专业。曾任广东阳江第一中学教师。1993年进入本公司,负责市场开发和市场服务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吴诚,36岁,硕士,会计师,经济师。1993年7月硕士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系,曾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牡丹江(资讯 行情 论坛)康佳实业有限公司和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康佳集团本部财务中心业务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2001年7月进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附2: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附3: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9月1日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在查阅有关规定、参加会议并听取了董事会对候选人情况介绍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同意袁志敏先生出任公司董事长;同意夏世勇先生出任公司副董事长;同意夏世勇先生出任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同意李建军先生出任公司总经理;同意熊海涛女士出任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同意谭头文先生出任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同意黄险波先生出任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同意李南京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吴诚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吴诚先生出任董事会秘书。 2、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3、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汪旭光、梁彤缨、李非、麦堪成 二OO四年九月一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