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花未收回国债将转给大股东 募资使用要受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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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06: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在南方证券的国债投资将转让给控股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高募集资金安全性和使用效率,江苏琼花(资讯 行情 论坛)(002002)董事会日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 》第十条提及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规定,对原来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案进行了修改。与此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闽发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荐协议之补充协议,授权
据公司今日披露的公告显示,董事会在原来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案中增加了以下内容。第一,公司一次从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应当知会保荐代表人,提供相关单据。第二,公司累计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15%或15%的整数倍数的,应当知会保荐代表人。第三,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配合此项工作。此外,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调查内容包括募集资金使用与招股说明书中载明的使用用途是否一致;募集资金使用如有变更,变更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齐备;募集资金的管理是否安全。 江苏琼花今日还就其控股子公司国债投资事宜发布了提示性公告。由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处于行政接管状态,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在南方证券扬州汶河北路营业部自主购买的100900份21国债(15)和5240份02国债(03)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4年8月31日,上述国债投资兑付事宜仍在审批之中。 而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曾承诺,若于8月31日公司仍未收回投资款,集团公司愿意以8月31日市值购买国债。上述国债6月30日账面价值10169651.3元,根据8月31日收盘价计算,上述国债市值为10134353.0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威亨公司向集团公司出售国债事项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日前,公司已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在完成必要的程序后,威亨公司将以8月31日市值向集团公司出售上述国债投资。 上海证券报记者 王璐 相关专题: 相关公告: 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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