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最终作出允许巴西等受损害国家可以对美国实施贸易报复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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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05:49 商务部网站 | |||||||||
《圣保罗州报》报道:世贸组织8月31日裁定,美国的反倾销法违反世贸规则,并允许提出申诉的欧盟、巴西和其他6个国家(墨西哥、智利、加拿大、日本、韩国、印度)对美国采取总额约1.5亿美元的贸易报复措施。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早在2003年11月10日就对美国政府2002年3月实施的钢铁产品等反倾销和保障措施作出违反WTO规则的初裁,并应在2003年12月1日作出最后裁决,并在裁决后的5天内,即12月6日裁决自动生效。但美国表示,对申诉国家提出的报复金额不能接受,要求上诉机构重新审定,终裁应在今年6月份作出,
世贸组织确定,受损失国家可以实施贸易报复的比例为设案总值的72%。巴西约为1000万美元,受伤害的主要是钢铁产品,被核准的报复总额约720万美元。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发言人表示,美国政府将和议会共同研究以何种方式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以避免可能发生的对美贸易报复。截至到目前,巴西尚未决定是否对美国进行报复。 (信息来源:驻巴西经商参处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