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光A(000043)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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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05:23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二○○四年八月三十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九名董事均参加会议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与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飞公司)、惠州市大亚湾永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昊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惠州市宏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经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现金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占50%股权,西飞公司现金出资2400万元人民币,占48%股权,永昊公司现金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2%股权,项目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以注册登记为准)。西飞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8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05%,永昊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同意由项目公司依法受让位于惠州市大亚湾上杨度假村的70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进行旅游、商住综合开发。董事会责成公司经营班子认真组织实施,依法办理项目公司注册登记,规范进行运作,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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