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泰丰(000034)半年度报告部分内容的更正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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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05:23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工作的失误,误将修改前的“独董意见”刊登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现将本公司8月31日刊登的《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第5.11条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中第一条更正如下:
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深信泰丰(资讯 行情 论坛)所属企业深圳市泰丰通讯电子有限公司应收北京太阳光辉公司货款87,858,998.70元,计提50%坏账准备,因无法获取相关资料而作出保留意见。我们认为,由于该项债权的发生时间已3年有余,按50%计提坏账准备,基本反映了该项债权的实际净值,公司有关部门业已着手对该项债务的催收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对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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