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0月起实施新居住证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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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01:3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吴天一 发自上海 居住证的适用对象从原来的引进人才扩大到“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 新居住制度的最终将实行“多证并一证”,个人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将逐步合并为居住证一证
从10月1日起,凡是在上海居住的境内来沪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在9月1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这个信息。 据悉,居住证的适用对象从原来的引进人才扩大到“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居住证的功能将主要体现在: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用于办理或查询就业和社会保险、卫生防疫、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和信息,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焦扬表示,即将实施的居住证制度符合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方向,也非常符合上海作为特大城市的需要。上海是全国主要的人口流入目的地之一,截至2003年底,上海市的外来常住人口达383万,其中外来就业人口为375万。而与此相比,上海市目前的户籍人口为1340万。如何有效地规范全市人口管理、保障来沪人员的合法权利,成为一个非常迫切的问题。 据悉,新居住制度的最终将实行“多证并一证”,个人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将逐步合并为居住证一证。不过,在实行初期,上海市暂住证还将与居住证并行一段时间,待时机成熟后实行并轨。 此外,凡是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将继续享受人才引进方面的待遇。 记者了解,衡量居住证申请人的标准主要有两个:稳定的职业与住所,申请人不必亲自跑公安等诸多部门,只需向居住社区递交所需的个人材料,由社区统一办理。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9月02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