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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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 11:30 河南报业网 | ||||||||||
河南报业网讯:8月27日,市政府出台了《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据透露,出台《暂行办法》是为了控制土地储备开发成本,规范土地收购、储备,提高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土地资产流失。 土地储备金是指政府为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用于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前期开发整理等方面的资金。储备金来源包括:市财政拨入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地产集团的资本
《暂行办法》规定,土地储备资金只能用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规定范围的开支,具体包括:土地购置费,即征用、收购土地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土地储备管理费;向政府或相关部门缴纳的基金等费用;贷款利息及经市政府批准的融资费用等。 (记者 陈秀华 实习生 朱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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