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民间标会:盲人骑瞎马 狂奔坠深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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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 10:15 法制日报 | ||||||||||
今年5月,兴极一时的福建省福安民间标会轰然崩溃,这场不亚于一场大地震的人为灾难,目前还在折磨着福安市政府和无数的家庭—— 本报记者 章金生 标会明确为法律所禁止,却一直屡禁不止,是立法不切实际,还是执法无从下手?
一个人的投案立刻就引发全区域的震荡,经济和社会的安全预警机制何在? 崩盘后残局应该由谁以什么方式来收拾?民间资金的出路何在? 非法标会——善恶兼备 利害并存 民间合会在我国东南沿海省份广泛存在,历史久远。合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组织?人们为什么自发地要去组织合会? 民间合会一般都采用现金运作方式,虽然叫法有多种多样,具体做法也五花八门,本质上都是入会成员之间的有息借贷。合会的发起人一般叫会头,普通会员叫会脚。开始时,由会头把会脚召集到一起,约定合会的本金规模是以百元还是千元,万元等为基本单位,分别叫做百元会,千元会和万元会等。百元会就是每个会脚每次缴纳的本金是100元。在合会基金的使用方式上,如约定所有会脚都按同一利息,这会就叫“平会”,如果采用出息竞标方式,这会就叫“标会”。在基金的组织和使用周期上如约定会脚每月使用一次基金并交纳本金,这叫“月月会”。“月双会”、“旬会”、“十日会”、“日日会”照此理解。 福安是采用竞标的方式来“做会”的。以10个人参加百元月月会为例,第一次开标时,10个会脚分别交纳100元会费由会头保管。开标当天,每个会脚都私下在纸条上写一个利息标准,由会头当众打开。假如10个会脚中写出利息30元者为最高,那么,他就成功中标,可以当场把包括自己共10个会员交纳的总会费1000元全部拿走,“一场会”也就结束。 按照标会的操作程序,每个会脚在中标后的下一次交纳会费时就要加上承诺的利息。这样,第一个中标者要支付9次利息,第二个中标只需交8次,依次类推。到了最后一个会脚时,他已按期交了9个月的本金会费,此时又没了竞标者,便自然中标,一次性拿回前面9个会脚交纳的900元会费和各自承诺的利息,相当于零存整取。而第一个人要为自己中标的900元会费在9个月内分期还款并支付270元利息,相当于一次借贷分期还款。 然而,民间标会不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没有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全依赖于参与者的诚信,除了诚信,别无担保。 除了潜在的风险性和危害性,当代标会在本质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标会以现金形式操作,其活动的核心内容是在一个周期里不断地吸收组织资金,通过竞标确定一个利率,向其成员提供借贷,具有商业银行的业务特征。而我国商业银行法第11条和第81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违者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标会违法性不仅明确,其违法的严重性更是非同一般。 从表面上看,标会资金的筹措以及借贷,都是在成员内部进行,但实际上进入标会的资金,并不都是会员的自有资金,而是会头和会脚通过各自的人际关系,多渠道融金汇集形成的。由于标会资金实际来源于广泛的社会不确定对象,完全符合国务院关于《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4条对“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解释,属于该《办法》第二条所称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必须予以取缔。此外,我国刑法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也有专门规定。 非法行为——自由状态下的必然轨迹 1987年,福建省平潭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倒会风波。 但福安人对标会似乎情有独钟,相对于平潭那种会,福安人做会更野、更猛。1992年福安就曾发生过标会崩盘,而12年后的此次崩盘,标会的盘面之大、卷入资金之多、殃及面之广,是有报道以来前所未有的。今年4月底本报记者到福安采访,正赶上标会的鼎盛时期,整个市面一派欣欣向荣。许多人尤其是那些掌握家庭财权的妇女们,认为做会只赚不赔,“只有傻瓜才不去做会”是一种普遍的说法。 一种最为流行、傻瓜都能学会的游戏就是以会养会。比如一个身无分文的人,借了200元,参加了一个由30人组成的一百元月月会,按规定交100元交给会头使用,另100为入会本金。他以30元的利息第一个中标,一下子标得3000元现金。这意味着,他在接下来的29个月里,每月要付130元,共付3770元。按说他又亏了770元,不过没关系。他可以用那3000先还掉200元的借款,还剩2800元。再用其中2000元,参加一个由30人组成的一千元月月会,最少可以一下子标得30000元现金。刨去用于养活百元会的3770元,这个穷光蛋现在手头已握有27030元现金。此时他有多种选择,可以继续去做万元会以养他的千元会,也可以一边花天酒地一边把他的千元会暂且支撑一些日子,当然还可以干脆一拍屁股跑掉。 就这样,本性违法又暗藏风险的福安标会,如脱僵的野马,向着罪恶深渊狂奔。参照传统标会的模型,我们从理论上也有可能设计出一个“健康的”标会运作方式。但一个以投机为目的的标会要想运转下去,有两个前提:一是这个社会要有无数新“会脚”,而且个个腰包鼓鼓;第二个是每个人诚实可信,能够按时照协议付款。稍有偏差,标会便无法逃脱崩溃的命运,只是时间迟早而已。福安标会在崩盘前早已不是那个传统意义上的模式,而成了纯粹的金钱游戏。 大会头李住的数名会脚在标得巨额会款后先后逃跑,她在想尽了各种办法之后,仍然难以支撑下去了。今年5月16日,她向公安机关自首。消息传出,谁都知道这将意味着什么。几天之内,福安大小标会寿终正寝。 根据福安市官方的统计,截至7月22日,全市共摸底核实会头225人,其中外逃会头43人,调查、登记参与“标会”人员27883人次。公安机关共受理倒会报案人员7978人,涉案会头126人;现已立案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1人,查明涉案金额2.3亿多元;通缉涉会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26人。 福安治会——市政府当前的头等大事 在李住投案消息传出后的最初几天里,黑云压城,山雨已到。而在恶意串通与掩盖下,有人狂标会费以捞取最后的现金,有人却掷下了平生最大的、也最冤枉的赌注。 在标会最后疯狂的同时,转移资产,低价拍卖,逃跑失踪,愈演愈烈。 在倒会的初期我们看到,愤怒的人群冲进了会头们的别墅,扫荡了里面的豪华装修,挖走了墙上的插座开关。 追债,躲债,逼债,赖债。人们用尽计谋,武力威胁、大打出手。 福安,坐在了社会稳定的火山口上。治会,成了福安全市当前压倒一切的重任。 福安市迅速成立了专项治理民间“标会”领导小组,以宁德市委常委、福安市委书记林旭荣为组长,市长薛世平为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长德为常务副组长,公安局等33个相关部门的一把手为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六个专项工作组,分别是清算引导指导组、案件受理侦查组、财产核查处置组、法律咨询宣传组、法纪督查组、“严打”整治保障组,150多名治会人员集中在交警大队的旧大院里现场办公,全面动员引导部署治会工作。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同时,福安市紧急派人到本省长乐市和浙江省乐清市,请教当地以往的治会经验与教训。 治会初期,千头万绪,第一步需要控制住社会动荡的局面。按照《处置民间“标会”可能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工作预案》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进入临战状态。 然而,治会工作最难的在于弄清债务关系。据介绍,“标会”账目庞杂混乱,甚至无账可查,而且参会人员80%以上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众多的债务纠纷缠在一起,形成无头无尾的“债务链”。尤其是“日日会”,情况复杂,清理难度很大。有道是“解铃还需系铃人”。福安市提出了“党政有序引导、民间自主清偿、依法办案保障”的原则,发动广大债权人、债务人,自清自理。 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有的群众把会头和透标的会脚扭送给公安机关,有的又要求把他们保出去。有的说政府治会“干打雷,不下雨”,对会头过于温柔,应该对他们用点“土办法”,逼他们“吐”出些钱来。有的急切希望政府赶紧杀掉几个以震慑那些有钱而不想还的人。还有人担心政府出面清理,追回来的钱都叫有关系走后门的人拿走了,怎么保证公平? 针对群众担心治会不公的问题,福安市在密切关注干部工作期间在岗情况的同时,法纪督查组抽调专门人员,分成两个组,受理群众举报。严禁党员、干部、职工在治会期间,私自组织人员、雇用他人、教唆他人或利用职便、职权索要会款,组织或参与闹事,或充当“会头”的保护伞,凡有发现,严肃处理。 福安治会官员对记者说:“抓多少人判多少人,并不是治会的目的。其实群众的真实意愿跟我们是一致的,这就是怎样把大家做会的损失降到最低。” 政府为难——还有难为的银行 对标会,治的代价远大于防的成本。人们不禁要问,政府早干什么去了? 一个会头李住投案,立刻引发了拥有65万人口全区域的震荡,这个社会到底有没有安全预警机制? 福安标会崩盘并非没有可见的征兆。猴年春节前夕,福安城里的会脚们发现,大大小小的会头突然不约而同打出许多欠条。会脚交了钱进去,中标的人居然从会头那里拿不到钱。到了年二十八,大大小小的会头不约而同地宣布停标,过了元宵节再开标。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也许是因为有下面这个背景。2003年底,福安有群众多次反映标会问题,引起了宁德市委陈少勇书记的高度重视,专门给福安做了批示。福安市立即召集了相关领导及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公安机关摸清情况,“内紧外松,依法稳妥处置”。福安银行部门也发出了标会可能袭扰金融秩序的预警,并就此数次到公安部门会商。此时坊间也传出风声,说政府要打击标会了。 可惜的是,正月十六,福安城内大大小小的标会又重新开标了,会头们奇迹般地兑付了所有欠条。“那样的危机(会头兑付不了标款)都过去了,大家就更起劲地把钱又投了进去。”5月16日,李住投案,福安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终于拉开了全面治会的序幕。 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16条规定,因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负责清理清退;第18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第21条规定,因清理清退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福安标会崩盘后的烂摊子,尽管按规定应由标会会头和会脚自行了断,但福安市政府现还在全力以赴收拾残局。 《办法》第6条规定,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非法金融机构设立地或者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与取缔有关的工作。那么,对福安标会所开展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负有法律责任的人民银行又做了那些取缔工作呢?然而答案令人非常遗憾。 中国人民银行福安市支行负责人告诉记者,人民银行的主要工作集中在防范金融机构系统性金融风险。去年底,针对福安标会猖獗,支行给辖区内各金融机构专门下文,中心思想是杜绝银行信贷资金流入标会。福安标会是社会资金出了问题,对银行的冲击不明显。如果标会公开设立门面,布置网点,开具存折,人民银行就可按非法金融机构立案查处。但福安标会进行的是地下活动,参与者众多,分布面极广,人民银行就那么几个工作人员,想查处客观上有困难。 民间资金——敢问究竟出路何在 记者从银行部门获悉,65万人口的福安市去年财政收入为2.3亿元,而在银行的各项存款为30亿元,民间游资竟有5至6个亿的规模。 然而,福安是个资金长期紧缺的城市。福安市属沿海开放城市,市场经济起步较早,发展速度较快,特别是颇有基础的电机电器、船舶修造业更是迅猛发展,家庭工业的规模也很可观,资金需求旺盛。据福安人行行长介绍,银行的放贷规模早就超过了存款规模。 在企业紧缺资金的同时,巨大的标会资金却很少投入生产,多用于高消费。许多会头大肆挥霍浪费,建造装修豪华住宅、异地购买房地产的占70%以上,同时还购置高档家用电器、金银首饰、豪华轿车。福安巨大而宝贵的民间资金被标会玩得七零八落,损失惨重。标会,被福安官方总结为“愚昧无知、法盲、文盲与拜金主义结合孽生的毒瘤”。然而,福安的官员和银行行长都对记者明白地说,民间资金如果用得好,对经济发展肯定会有促进作用。 我们实在不能回避民间资金存在的一系列现实背景。近几年,国家先后7次降低银行存款利息,后来又开征了存款利息税,对民间游资缺乏吸引力。国家信贷控制,银行、信用社所能提供的资金只占生产流通需要的三分之一左右,且信贷手续繁琐,申请周期长。企业又不能直接向民间融金。更为要命的是,目前没有任何法规允许民间资金通过有组织的运作形成资金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以逐利为本性的资本进行投机和赌博,进入标会而没有如我们所希望的那样促进生产,也就不奇怪了。 福安标会惨剧发生后,我们固然可以从问责银行和地方政府的监管上吸取教训,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对自发的民间金融活动,是进一步地打压,还是有序疏导?事实已表明,标会地下金融活动有如漫天撒豆,政府和人民银行根本不可能有足够的精力去一一收拾;而稍有放纵,又极易引发金融及社会风险;一旦崩盘,社会动荡,政府又不得不介入,扮演起救火队的角色。 应该允许民间金融的存在和发展,这是学术界的普遍观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冯兴元,是国内最早对民间合会进行系统性研究的学者之一,他认为政府不应该轻易地干预民间金融,而立法和征税,是可以考虑的手段。台湾地区在日占时期,私营的“互助会”组织就开始企业化了。后来台湾把合会写入民法,规定了合会的运作框架,对其传统上容易导致金融风险的部分内容作了限制性规定,从而使得合会成为一种低风险的民间理财工具和金融服务工具。通过对合会交易征税,可以为金融监管当局和政府提供合会活动的信息,有利于管控。 最后,我们再听听福安市官方从民间金融活动的管理机制对福安标会的反省:一方面允许适当发展民间信用,另一方面对民间信贷又缺乏研究分析、行之有效的监管,一时对民间资金市场的畸形繁荣是非难分,对民间“标会”隐藏的重重危机失去警觉,无为而治,致使经营规模、资金投放、风险责任诸多方面失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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