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松对创新业务的政策管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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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 08:30 证券时报 | ||||||||||
    在中国证券行业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时刻,“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精神像一股春风,为面临巨大困难的证券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不仅为券商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更为券商提供了非常广阔的创新发展空间。华泰证券各项财务指标完全符合创新试点的有关要求,公司正积极准备申报,争取尽快获得创新试点。公司将努力把握创新试点的机会,积极推动业务创新、经营创新和组织创新,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华泰证券始终把规范作为公司创新发展的基础长抓不懈。2001年以来的这段时间,是证券行业非常困难的阶段。在这段时间里,华泰证券下大力气苦练内功,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规范运作,在公司内部不仅形成了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的制度文化,更形成了涵盖公司各业务层面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去年底“证券公司规范发展座谈会”以后,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三条铁律”,绝对不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绝对不挪用客户委托管理的资产,绝对不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切实维护公司长期以来形成的规范经营、稳健运作的良好市场形象。     华泰证券着力于建立健全业务创新的机制。公司要求各业务部门深入研究把握客户需求以及业务发展的趋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业务创新的方案,目前已经先后开发了几个类别多个品种的创新方案,反复论证,并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对成熟的方案,公司将正式进行报批或报备。为强化创新产品的生成机制,公司在研究所下设专门从事创新工作的“新产品开发设计团队”,加大对创新活动的研究力度。     华泰证券一直积极进行各项业务创新方案的探索、论证工作,争取早日开始创新试点方案的申报工作。经纪业务方面,在稳步发展传统代理交易业务以及继续推动基金代销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逐步开展或扩大与社保基金、QFII、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业务合作,促进业务范围和结构的不断提升、优化。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在有效使用通道资源的同时,大力开展非通道业务,以并购重组业务为重点,逐步拓展到提供管理咨询和融资规划等领域。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加大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尽快申报“华泰紫金领先行业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华泰紫金稳定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业已开发成熟的集合理财产品的试点。     在狠抓传统三大业务创新的同时,在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明确限制的范畴内,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华泰证券还要积极做好后备创新方案的研究工作,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开发新产品,探寻新的经营模式和组织模式,公司将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企业年金业务、私募业务、并购业务、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力争有所突破。     在创新研究和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当前法律政策以及现有市场发展状况的较大限制,一些代表着行业未来发展方向的金融业务的发展步伐被阻滞了。作为市场参与主体之一的证券公司,希望国家立法机关和管理机构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梳理,在尊重法律和市场原则的前提下,逐步放松对一些创新业务的制度和政策管制,为金融创新打开法律空间,市场做空机制、融资融券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境外业务、风险投资业务、做市商业务等在未来都是国内市场必须发展的业务,华泰证券将在这些领域加强探索,争取为证券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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