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储值”骗局提出市场监管新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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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 06:27 北京青年报 | |||||||||
财经时评 山东众旺公司的“消费储值”骗局已经暴露无遗,社会危害昭然若揭。“消费储值”骗局,向人们提出了一个严峻的课题:政府执法部门应当如何提高市场监管能力? 近日,众旺公司的“消费储值”骗局轰然崩塌。据国家工商总局、山东省工商局、山
那么,为什么果断的处理措施迟迟难下?据了解,这是因为有关部门在查处过程中遇到了法律难题。“消费储值”虽然明显潜藏巨大的经济风险和社会隐患,但由于是一种新出现的经济现象,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找不到取缔的直接依据。而且,处理工作涉及工商、公安、金融、税务等多个部门,协调起来也有难度。 这些,反映了我国在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建设上存在的问题。然而,国家打击传销的做法却足资借鉴。1998年全国查禁传销时,也曾遭遇法律空白、执法无据的情形,但当其危害一经显露,有关部门便立即采取了严厉措施。而“消费储值”如果得不到及时取缔,造成的社会危害将远远超过传销。 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任务十分艰巨。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新问题、新现象会不断出现,而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也应不断调整和完善。但当市场秩序出现问题,特别是一些危害市场和消费者的经营方式披着所谓“新经济”的外衣出现时,执法部门更应见微知著,及时监管,做到早发现,早行动。 作者:尹洪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