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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千夫长和他的短信小说《城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 06:21 深圳商报

  首部短信小说内容今天上网

  “手机是我身上延伸的器官”

  ——探秘千夫长和他的短信小说《城外》关于“世界首部中文手机短信连载小说《城外》”的话题才刚刚开始,到底是“文学”还是“商业”,可能现在还不是作简单定论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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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或者,我们不妨权且把它命之为“千夫长现象”,然后请出主人公给出一个他的说法。

  拿手机像玩具一样把玩

  千夫长说:“我对短信已经形成了习惯和依赖,生活中已经离不开短信。我意识到,短信是个好东西!手机简直就是我身上一个延伸的器官。”

  在采访进行中,千夫长的手机响了,只见他一边以拇指在手机键盘上飞舞,一边连声说抱歉。“我对短信已经形成了习惯和依赖,我的生活已离不开短信了。”千夫长拿手机像玩具一样把玩,而且,他特爱在发短信时即兴创作一些打油诗,借诗传意很有点做游戏的趣味,又能传达面谈和电话等无法传达的种种精妙。爱上短信的同时,作为一家影视公司老板的千夫长以其敏锐的商业触觉意识到,短信是个“好东西”。在今年春节前后,他萌生了创作“短信小说”的创意。由于他深知这一创意具有的商业价值,所以创作的行动没有张扬,直到作品完成后才在圈内朋友中作了有限的透露。没想到立即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有的朋友甚至在为他的“首创”寻找证据,确认《城外》为“世界首部中文手机短信连载小说”无疑。今年6月中旬,千夫长在广州一媒体写了一篇关于“拇指文化”的文章,透露了《城外》的信息。文章刊登后立即受到广泛关注,众多媒体记者要求采访和约稿,广东作协则不失时机地以官方名义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千夫长也被媒体冠以“短信小说第一人”的美名。

  《城外》的写作很功利

  据透露,《城外》的内容于9月1日上网,关于《城外》讨论已红火非常。它能否代表一种新的文学流派?它能否被人所认同?有人甚至质疑,每章70字的小说不可能把故事说清楚,是儿戏。

  面对众多的正反评价,千夫长显示出了一个草原之子的胸怀:“我把自己的创作定位为一个新的文学实践,我为市场而写,就是要将作品当商品来经营。”早些年,千夫长曾经营一个“品牌酒”,在做酒的市场策划时,他必须“一切从客户出发”去进行酒的文化包装,让只有几元钱成本的水加酒精可以卖到几十元甚至几百元,正是这种很好的市场策划素养锻就了千夫长在用文字做“商品”时的读者意识。

  “我的写作是功利的,就是为短信阅读者量身订做。”一条普通文字短信的容量不过70个字,如何把事讲清?千夫长诉说了他创作时的艰辛:“刚开始用第三人称叙述,但需出现人名,他和她的名字就要占6个字。如果不出现人名,每天一条间隔时间长,信息覆盖率大,很难连贯记住,或者弄混了,我自己一边写就一边弄混过,最后找到了‘我’,才以省字又简单的方法解决了问题”。

  《城外》之名源自《围城》

  千夫长说,《城外》之名源自《围城》,钱钟书先生的最大贡献是用“围城”两个字给时代创造了一个关键词。所以,他选取了最容易在现代人内心引起心灵共鸣的情感题材,“为婚外情找个理由”,同时也让“城外”成为一个新的关键词。

  其实,读者的身份、喜好及手机阅读与传统阅读的不同之处也影响着短信小说的创作。从目前各网站订阅量较高的短信服务类型,可以看出手机用户所偏爱的内容以轻松、幽默、调侃为主,文字上简单易懂,生活气息浓,特别适合人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放松减压。文化商人出身的千夫长当然没有忽略这一点:“我创作短信小说就是为了缓冲读者神经,我也希望作品能让人记住、保留、转发,还希望有一些句子被传诵,成为经典。当然要达到这个目的,创作的艰难可想而知。”他说他曾写长篇小说《红马》,20万字,20多天就完成了,写得很轻松,而这篇4200字的小说却花了3个多月,写得很辛苦。“如果说,我写长篇小说是用石头堆个‘石头山’,那么,写短信小说,就是用小刀在石头上雕刻。”所以,他相信它的每个字都是文学,还相信其中有很多词句会很“点穴”。

  应该叫“手机小说”

  千夫长笑言,自己在与“华友世纪”的磋商过程中,学到了不少“手机增值服务”的专业知识。譬如,大家一直称《城外》是一部“短信小说”,而事实上,短信只是小说的传播形式之一。严格来说,这次被卖出的应该算是一部“手机小说”,因为“华友世纪”买断的版权包括SMS短信、WAP手机上网和IVR语音业务等版本,用户不仅可以透过短信而且可以通过手机上网、手机接听等方式欣赏。

  有鉴于此,冲着《城外》新鲜、时尚的概念,其它一些领域的合作者也开始向这位首创手机连载小说作者抛出了绣球。可以是漫画,也可以是影视,甚至可以是其它,总之合作的外延空间无限大。不过,涉及商业秘密,千夫长还是卖了个关子,“目前,我还不便透露更多,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18万只是一个开始”。

  作家就应该通过作品赚钱

  千夫长说,曾经有人问他,认为自己是成功的作家还是成功的商人?他这样阐述自己:“我首先是一个作家,完成了一些受欢迎的作品,并成功在广东文学院第二届应聘中脱颖为签约作家。同时我也是一个商人,因为我把自己的4200字作品《城外》卖了18万的好价钱。至于哪个角色更为成功,还是留给别人来评价吧”。

  千夫长以为,小说不仅让他挣了钱,还让他为同行开辟了一条新路。不能适应市场就只能最终为时代所淘汰,清高者的清高很多时候只是在为自己在市场中的出局和边缘化作一点虚弱的辩护。其实,在文化产品走向市场的今天,文学不应再是曲高和寡。文学作品既然作为商品,作家就应该可以通过作品赚钱。

  但是千夫长也强调,对于类似短信小说的操作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他本人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常在报刊上发表四、五百字的专栏文章,于是,写起短信小说来也就能找到感觉。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纪泽特约记者陆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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