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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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8月30日以传真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九位董事,包括三位独立董事参加了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中济科园迁至天津市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新的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塘沽区河北路4-396号。 鉴于变更注册地后需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住所的条款进行修改,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注册地变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第五条修改为“公司住所:天津市塘沽区河北路4-396号” 邮政编码:300451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10月11日上午10:30; (二)会议地点:天津市塘沽区闸北路3号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资者可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内在上交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查询详细内容。 (四)参加会议的人员及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4年9月3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 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于2004年10月8日?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天津塘沽闸北路3号536信箱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22?25215878传真:022?25215565邮政编码:300452 联系人:刘连举、彭亚娟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04年月日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