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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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 05:5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广安爱众”或“发行人”)董事会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全体董事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04年8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概 览 1、股票简称:广安爱众 2、沪市股票代码:600979,深市代理股票代码:003979 3、总股本:165,170,884股 4、可流通股本:65,000,000股 5、本次上市流通股本:65,000,000股 6、发行价格:4.00元/股 7、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8、上市时间:2004年9月6日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期限及限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36号《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本公司的发起人所持股份(包括国有法人股和法人股)暂不上市流通。 12、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第三节 绪 言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股票上市公告书》而编制的,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和本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字[2004]13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4年8月20日采取全部向沪市、深市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成功发行了6,500万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0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上字[2004]127号)批准,本公司6,500万股社会公众股将于2004年9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广安爱众”,沪市股票代码“600979”,深市代理股票代码“003979”。 本公司已于200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招股说明书摘要》,招股说明书正文及其附录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前述招股文件刊登距今不足三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文件。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ICHUAN GUANGAN AAA PUBLIC CO.,LTD 3、法定代表人:罗庆红 4、注册资本:165,170,884元 5、设立日期:2002年11月6日 6、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7、经营范围:水力发电、供电、天然气供应、自来水生产及供应;水、电、气仪表校验、安装、调试;高低压电器材料、燃气炉具、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钢材、管材及消毒剂的销售。 8、主营业务:水力发电和电力供应;天然气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9、所属行业: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01) 10、电话:0826-2983066 11、传真:0826-2983358 12、公司网址:www.AAA.pulic.com 13、电子信箱:AAA@sc-AAA.com 14、董事会秘书:余正军 二、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2]286号文批准,于2002年11月6日由原四川渠江电力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170,884元。公司股东为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神龙蚕丝绸有限公司、成都利融贸易有限公司、广安市山里人纯净水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电缆厂、重庆力江铝业有限公司、重庆江南线路器材有限公司、重庆市北部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南充通力贸易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字[2004]13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沪市、深市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成功发行了6,500万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00元。此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65,170,884股,注册资本为165,170,884元。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是水力发电和电力供应;天然气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公司现有水电站9座,装机容量40,240千瓦,110KV变电站2座,35KV变电站13座,在公司供电区域内建立了以110KV为基础,35KV为骨架的供电网络804公里,年发电能力2亿千瓦时、年供电能力可达8亿千瓦时;自来水厂3个,城市供水管线96公里,日供水能力5.5万立方米;天然气配气站四座,城市燃气管线230.1公里,日供气能力16万立方米。 公司利用自有的水电发电机组发电,公司自发电量不能满足供区内用电需求时,通过向国家电网趸购解决;公司的电力供应范围为广安市下辖的广安区、岳池县。 公司自来水系从花园水厂购得半成品水后,利用自有设备、技术进行净化、处理,生产出成品水并向供区内用户供应;公司的自来水供应范围为广安市城区。 天然气由公司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后转供供区内用户;公司的天然气供应范围为广安市城区、广安至前锋沿线城镇、邓小平故居保护区等。 (一)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在产业、区域、政策及公司管理创新等方面拥有诸多优势: 1、产业优势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中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近20年我国的经济高速增长,对电力能源的需求巨大,从2000年开始全国就出现了电力供应紧缺的情况,2004年我国的缺电形势更趋严峻。国家在“十五”规划中提出要“优先发展水电”,与火电、核电相比,水电具有运营成本低、安全、环保、防洪的优点,无论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出发还是行业的比较利益,优先发展水电都将带来巨大收益。水电行业将是将是21世纪快速增长、业绩优良、最具活力的朝阳行业。 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中占2.2%左右,世界平均水平为23%,我国政府计划到2010年将天然气利用的比重提高到9%-10%,其中蕴涵了非常巨大的市场空间。我国的天然气储量丰富,主要分布在西部及南海地区,国家重点项目西气东输工程已开始发挥作用,根据我国政府“十五”规划“到2005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将达到600-700亿立方米,建设油气管道总长度14500公里”。今后5到10年,我国天然气工业将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根据国家“十五”规划,我国供水行业的年产值将从目前的700亿元增加到2000亿元,城市污水处理率从22.3%提高到45%,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600万立方米,水务市场将维持15%的增长速度。水务行业具有自然的垄断属性、庞大的市场容量和稳定的成长收益,水务企业通过向分质供水、污水处理等业务的扩张,实现规模化经营,将取得更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公司所处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国家对这一行业一直实行鼓励发展与扶持的政策,行业特性决定了公司将是一家业务快速增长、经营业绩优良、现金流量充足、风险抵御能力突出的企业。 2、区位优势 公司所在地四川广安市位于四川盆地的东部,处在西部两大城市成都、重庆之间,是成渝经济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南连重庆的广渝高速,西至南充的广南高速正式建成通车,加上已经建成的成南高速和即将开工建设的邻(水)垫(江)高速公路、南(充)渝(重庆)高速公路,一个以广安为中心,东到三峡、上海,南到重庆,西到南充、成都,北到达州、西安、包头的高速公路大网络即将形成,再加上襄渝铁路和渠江、嘉陵江两大水上航道,广安将成为川东重要的交通枢纽。广渝高速和广南高速建成通车,广安至重庆车程仅1小时,至成都仅2.5小时,广安正日益成为成、渝的后方工业基地,成渝经济圈对广安经济的带动作用也将日益增强,目前重庆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如汽配、摩配等机械加工配套企业等开始向广安转移。 3、政策优势 广安市的发展一直得到国家和四川省的大力支持,为落实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定要把广安建设好”的愿望,国家和四川省从政策、资金、产业等诸多方面对广安进行了大力扶持,10年来国家、四川省对广安的直接和间接投资达到300亿元,广安的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 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为西部地区的发展和西部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随着这一政策的实施,更多的资金投向西部,更多的优惠政策得到实施,这些都为西部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公司作为广安市第一家拟公开发行上市的股份公司,根据国家对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享有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作为地方的优势企业,公司也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广安市良好的经济发展大环境中,公司未来必将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4、资源优势 四川是我国的水能资源大省,省内河流众多,可开发利用量为1.03亿千瓦,广安地处长江中上游保护区,辖区内有长江两条重要的支流嘉陵江、渠江流过,水土保持较好,流量充足,水能资源丰富;四川省天然气储量丰富,2002年已探明储量达5.18万亿立方米,年天然气生产近100亿立方米,经勘察广安正处于四川盆地气田的中心地带,在距广安40公里的大安与68公里的遂宁分别有中石油川东气矿的大安气田和川中气矿的磨溪气田,气源稳定,管输距离短。公司的资源供给有充分的保证,能够很好的支撑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 5、经营模式优势 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具有客户对象同一性、业务模式相似和业绩稳定等特点,公司于2002年增加了供气、供水业务后,经过一年的业务流程再造及机构整合,公司将水、电、气业务的营销、设计、规划、施工、维护、计量、收费等进行重组,将水、电、气业务的营销合并设立客户服务部,实行“一站式”服务,客户涉及的水、电、气的任何业务均只需在一个窗口办理;将规划、设计合并设立技安部,做到规划、设计合理。通过以上各种措施,有效的降低了客户与公司的成本,提高了公司的服务效率,使公司在管理上积累了丰富经验。 公司并将利用业已形成的合并经营的经验和优势,扩张进入到利润率较高的分质供水、污水处理及CNG业务领域,并完成对母公司控制的所有供水、供气资产的收购整合工作,公司将不断进行业务流程创新及管理创新,促进公司业绩不断增长。 6、管理优势 (1)清晰明确的企业发展战略。公司在对行业、企业资源、竞争者、市场进行充分分析后,制定了目标清晰、定位准确的企业发展战略,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措施。 (2)突出的收购兼并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以收购兼并为突破口迅速做大做强,2000年成功收购了岳池电力公司,2002年收购了广安天然气、广安供排水公司。公司收购扩张战略效果明显,岳池电力公司、广安天然气公司、广安供排水公司在进入公司前均处于亏损状态,并入公司后通过整合已实现了盈利。公司通过多年来的收购、兼并、重组,在收购的目标选择、定价、谈判,收购完成后的业务整合、内部控制、业务扩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3)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公司十分重视对公司经营层的管理素质、决策能力、知识水平的培训,注重管理团队的组建和搭配,公司管理层全部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平均年龄37岁,形成了一支懂经营、会管理、团结战斗、进取务实的经营管理团队。 (4)高效率的现代企业管理的管理机制。公司从设立初期,注重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与完善,规范运作,在尚未改制为股份公司时,公司就聘请了独立董事。 2002年公司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对业务流程、组织设计、内部控制、激励考核制度进行改进,同时完成劳动用工机制改革,解除职工国有企业身份,实现全员竞聘上岗,建立了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赛马机制”和末位淘汰的用工制度。 (5)突出的营销能力。公司经过多年来的总结、培训,在全体员工中树立了服务的理念、营销的理念;公司拥有广安区、岳池县供电网络和完整的广安市城区水、气供应网络,营销网络健全,覆盖率达到了99%以上,并建立了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和稳定的市场及客户群;公司在主要服务区域设立了客户服务中心,对客户的需求做到“一站式”服务,建立了24小时服务热线,客户服务监督人员定期拜访重要客户;公司采用聘请专业人员讲授、营销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建设了一支营销队伍,公司具有很强的服务效率与服务能力,公司的各项业务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天然气、供水业务开户均保持了30%的增长速度。 (6)完善的信息化网络。公司聘请专业机构为公司设计了水、电、气业务综合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将公司财务、收费、调度、生产等业务有机结合在一起,为公司信息的及时传递、交流及决策、管理搭建了信息平台。 (7)特色企业文化。公司聘请知名专家进行了VI策划,以统一的标识、合理的流程、优良的秩序、优美的环境、文明的礼仪、优质的服务,全方位地塑造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 公司注重品牌的培养,2002年将服务标志“爱众”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商标注册,作为公司品牌经营的策略之一,“爱众”品牌已经深入到公司众多客户的心中,客户认知度高,公司品牌经营的投入收到了明显的效益。 (二)公司竞争劣势 1、资本力量相对较弱 公用事业是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所需投资较大,回收期相对较长。目前公司的资金力量相对不足,对公司的发展及扩张战略形成一定的限制。因此,公司拟通过上市发行股票,扩大公司资本金,加速公司水、电、气等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公司的跨区域发展奠定基础。 2、规模相对偏小 公司正处于企业发展的快速成长期,与国内其他的公用事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经营规模相对偏小,从而使企业抗风险能力偏弱。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的水、电、气的业务将进一步扩大,在收购整合广安市自来水、天然气资源后,建立覆盖全市的水网、气网。公司将通过多种资金渠道,联合其他投资者,大力开发丰富的水电资源,继续扩大公司的装机容量,提高发电量和供电量,使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和业绩稳定增长和提高,在此基础上,公司实施跨区域发展战略,在四川省内、国内进行并购扩张,使公司成为水电行业和公用事业龙头企业。 四、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请见“第八节 财务会计资料” 五、公司知识产权和特许经营情况 (一)商标 目前公司拥有商标情况如下: (二)特许经营权 1、供电营业许可证:本公司已获得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证书编号:川丁402。 2、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本公司已获得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川燃气字第2042号。 3、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本公司已获得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川水字第015号。 六、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颁发的财税[2001]202号《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由于公司的产业、产品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内第6类1项、第26类4、6项内容,公司可以享受“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函[2003]177号文、广安市地方税务局广市地税函[2003]46号文和广市地税函[2003]107号文的批复,公司2002年和2003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缴,其次年或以后年度在月末或季末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可按15%税率计算预征税额,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按15%税率汇算清缴。2002年度以前按33%税率计缴。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其产品和产业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根据广安市地方税务局(广市地税函[2003]105号)《关于同意四川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之规定,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其次年或以后年度在月末或季末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可按15%税率计算预征税额,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按15%税率汇算清缴;2003年度以前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第五节 股票发行与股本结构 一、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数量: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万股。 (四)发行价格:4.00元/股。 (五)募股资金总额:26,000万元。 (六)发行方式: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 (七)发行对象: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日即2004年8月17日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收盘市值总和(包括可流通但暂时锁定的股份市值)不少于10,000元的投资者。两市投资者都可参加本次新股发行的配售。投资者同时持有的沪、深两市二级市场的股票市值不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不计入可申购市值,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可作为二级市场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沪、深两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参与申购和配售。 (八)发行费用总额:15,724,429.75万元(含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用、律师费、评估费用、上网发行手续费、审核费等) (九)每股发行费用:0.24元。 二、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的6500万股社会公众股的配号总数为72,536,035个,中签率为0.08961063%。其中,二级市场投资者认购63,547,289股,其余1,452,711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三、本次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股资金的验资报告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股资金出具的岳总验字[2004]A016号《验资报告》全文如下: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止2004年8月27日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170,884.00元,根据2003年11月28日贵公司二OO三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170,884.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36号文核准,贵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4.00元。根据我们的审验,截止2004年8月27日,贵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0,000,000.00元(大写:贰亿陆仟万元整),扣除发行费用15,724,429.75元(大写:壹仟伍佰柒拾贰万肆仟肆佰贰拾玖元柒角伍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4,275,570.25元(大写:贰亿肆仟肆佰贰拾柒万伍仟伍佰柒拾元贰角伍分)。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5,000,000.00元(大写:陆仟伍百万元整),资本公积人民币179,275,570.25元(大写:壹亿柒仟玖佰贰拾柒万伍仟伍佰柒拾元贰角伍分)。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170,884.00元,已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岳总验字(2002)第A029号验资报告。截止2004年8月27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65,170,884.00元(大写:壹亿陆仟伍百壹拾柒万零捌佰捌拾肆元整)。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表1) (2)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表2) 2、验资事项说明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焕然 中国 ?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贵彬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四、募股资金入帐情况 入帐时间:2004年8月27日 入帐金额:247,510,323.95元 入帐帐号:67120104000160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安市广安区支行营业部 五、上市前股权结构及各类股东的持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前股权结构 (二)本次上市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罗庆红先生 董事长。35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经济师、研究生学历。 李明平先生 41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现任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运海先生 总经理、总工程师。40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 余正军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6岁、中共党员、工程师、本科学历。 毛传平先生 副总经理。40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 邱煜功先生 51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四川电力开发公司总经理。 陈立泰先生 独立董事。34岁,中共党员,工程师,博士。现任成都邦尼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樊行健先生 独立董事。 59 岁,会计学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校长。 曾 鸣先生 独立董事。47岁,技术经济与管理博士生导师。现任华北电力大学教授。 (二)监事会成员简历 金晟先生 监事会召集人、工会主席。35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唐凡春先生 47岁,中共党员,会计师,大专学历。现任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孟林先生 39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物资分公司经理,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运海先生 总经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余正军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毛传平先生 副总经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曾 义先生 副总经理。41岁、中共党员、工程师、本科学历。任四川广安爱众压缩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全虎先生 副总经理。39岁、中共党员、工程师、大专学历。 贺图林先生 财务总监。33岁,民革党员、经济师、会计师,本科学历。 (四)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陈运海先生 总工程师,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伍刚先生 总监理工程师。44岁,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任供电分公司经理。 二、持股情况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陈立泰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社会公众股1000股,并已申请锁定。除此之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目前未安排认股权计划。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发行人律师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对此发表了相同意见。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售电、购电、租赁和出售资产等,均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并严格按照一般商业交易条件进行的,价格公允,完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且均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予以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的独立董事及全体监事均对上述交易出具了无异议意见,上述对关联交易的处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律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申报会计师对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认为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请查阅2004年8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八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2001年至2004年上半年的财务会计资料已于200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中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查阅上述报纸或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注册会计师意见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01年度、2002年度、2003年度和2004年1?6月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岳总审字(2004)第A618号审计报告。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简要会计报表 (一)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三)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四)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会计报表附注 本公司会计报表附注等有关内容,请查阅2004年8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与附录。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严格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行,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无重大变化,主要业务发展目标的进展状况正常,主要产品价格无重大变化。 二、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没有进行重大对外投资;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将收购集团公司持有的四川省岳池富流滩发电有限公司51%的股权,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截止目前尚未办理完毕,除此之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行为。 三、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发生变化。 四、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无新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未新发生可能面临的重大诉讼和索赔要求。 五、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刑事起诉,亦没有尚未了结或可能发生的刑事诉讼事项。 六、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住所没有发生变更。 七、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的税收政策未发生变化。 八、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未发生新的重大负债,并且重大债项未发生变化。 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十、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之重大事项。 第十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本公司将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股票的买卖活动; (四)本公司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两个月内签署《董事(监事)声明及承诺书》并送达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十一节 保荐机构及其推荐意见 一、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情况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层 电话:010?66218395 传真:010?66218253 联系人:高立金 任 滨 彭慧莹 赵 轶 王友忠 二、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发行人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具备上市条件;发行人董事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规定的董事义务与责任;发行人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与保密制度。 保荐机构已对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确保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规定要求,保证发行人的上市申请材料、上市公告书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荐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保荐机构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保证不利用在上市过程中获得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1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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