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子公司信披亟待加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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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 05:5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日前,从不少上市公司刊登半年报同时披露的有关整改措施看,上市公司控股参股公司的整改已经成为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上市公司需要对其下属子公司的信息披露给予足够的重视。下面一些情况需要引起特别关注。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按照监管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纳入上市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突出贡献的参股公司。统计发现,不少上市公司的利润构成中,来自参股公司的比重巨大,甚至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但是,大多上市公司对于这些参股公司经营状况的披露并不充分,而由于上市公司对于参股公司的控制力相对较弱以及收益核算方式的不确定性,投资者难以准确判断上市公司的真正价值。典型的如武汉某公司,因参股公司经营状况下滑导致业绩变脸。 子公司的资产交易。2003年年报和2004年的半年报显示,某些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层面上的资产交易日趋频繁。近几年来,监管部门在财务制度上的一些调整使得上市公司原来突击造利润的方法相继失灵。由于上市公司子公司资产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为宽松,不像上市公司进行的交易那样有严格的披露要求,客观上使上市公司子公司较容易成为滋生不规范行为或产生业绩隐患的温床。这样,通过合并报表,子公司的资产交易可能对上市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综上所述,在对上市公司大股东、上市公司本身的交易监管日趋严格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披露却成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的一块软肋,也应当引起广泛的重视。上海证券报田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