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000625)股份变动及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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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 03:52 证券时报 | |||||||||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认本公告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告的任何保证。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查阅2004年8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发行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同日刊载于http://www.cninfo.com.cn网站的《重庆长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变动及增发股份上市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原因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31号文核准,本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148,850,000股。 本次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刊登于2004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增发采用在询价区间内网上、网下同时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进行,以询价结果所确定的发行价格,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网上向原A股股东和其他投资者发行。本次增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原A股股东享有10:3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发股票扣除原A股股东获售申购中的优先配售部分后,其他获售申购按照相同的配售比例在网上、网下进行配售。 本次增发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7.39元,发行总量为148,850,000股。其中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39,597,175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6.602%;扣除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部分后,网上向原A股股东和其他投资者配售5,278,182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46%;网下发行数量为103,974,643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9.852%。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00.15万元,扣除承销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42,637,296.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1,057,364,203.72元,已于2004年8月26日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重天健验[2004]189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发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三、本次股份变动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后(截止2004年8月26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及变动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表附后) 注: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所持股份均已锁定,在任期内不得转让。 五、本次增发A股的上市流通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本次增发的新股(A股)共计148,850,000股将于2004年9月6日上市流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票(A股)不设涨跌幅限制。 六、备查文件 1.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增发方案的有关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本次增发的证监发行字[2004]131号文; 3.本次增发的招股意向书; 4.承销协议; 5.保荐协议书; 6.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其他与本次增发有关的文件。 七、相关机构 发行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邮政编码: 400023 电话: 023-67591349 传真: 023-67866055 联系人: 崔云江 黎军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资讯 行情 论坛)A幢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四层 邮政编码: 100032 电话: 023-63786542 023-63786540 传真: 023-63786507 联系人: 粟建国 王 晖 任 强 王双松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