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险”湖北受冷遇(地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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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 02:3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酒后驾车险”已形同虚设,记者从天安保险武汉公司获悉,该险种上市一年多,只有10人投保。 所谓酒后驾车险,其正式名称是“非常事故特约损失险”,该险种规定:投保人酒后驾车肇事,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最高可赔偿25万元。去年1月份,该险种面市后引起各方争执,尤其是交警部门和法律界人士对此质疑颇多
据悉,近日该险种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地纷纷停售。而天安保险武汉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去年该市有8位客户投保这一险种,而保单一年到期后均未续保,目前仅有2名客户投保。尽管如此,因该险种可以丰富消费者的选择空间,暂时不会停售。 (陶忠辉)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9月01日 第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