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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推新股询价制度 业界称有利中小投资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9:2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31日电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中国证监会今日公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有关业内专家表示,询价制度有望形成合理的IPO价格,进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报道援引西南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周到的话表示,《通知》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采用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票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在目前新股纷纷跌破发行价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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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下,以询价制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的发行价格将出现分化。一些盈利能力相对一般,成长性较慢的新股发行价格有可能回落至较为合理的区间。如此,中小投资者申购新股被套的可能性会大为降低。

  周到认为,《通知》规定披露发行市盈率时所使用的每股收益应扣除非经营性损益。该项规定的确有利于发行人挤干水份,有利于投资者判断发行人的真实价值。

  中证资讯徐辉则建议,IPO询价制度事实上与上市公司增发时的要求相仿。虽然该制度有望形成较为合理的发行价格,但也要注意,机构投资者与发行人形成某种程度的交易。徐辉认为,目前上市公司增发过程中,虽然个别上市公司增发价格存在虚高成份,但由于发行人在其它方面对机构投资者进行补偿,导致了不合理的价格仍然获得机构投资者认可。徐辉表示,征求意见稿中,应引入防范机构投资者与发行人达成默契的规定。

  对于《通知》中规定的,披露发行市盈率时所使用的每股收益,应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徐辉表示,发行人一年的业绩表现,还不足以呈现发行人真实的盈利能力,而且其操纵空间也较大,因此,还可以考虑将发行前三年每股收益的平均值作为计算市盈率的依据。

  对于《通知》正式发布前,IPO暂停的规定,徐辉认为,该举措对二级市场是一个利好。而周到则表示,由于《公司法》、《证券法》已经修订,IPO则必须暂停,因此,还不能把暂停IPO简单理解为针对目前大盘不振的利好措施。(袁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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