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江纸(60005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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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6: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8月29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文先生主持,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上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议案》。 本公司A股股票于1997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因2001年、2002年、2003年连续三年亏损,自2004年5月19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交易。在暂停上市期间,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在2004年上半年度实现了扭亏为盈。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4年上半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说明段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十章有关恢复上市的评判标准,本公司已经具备提出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实质条件,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并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书》。 三、审议并通过了《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04年上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对2004年半年度审计报告作如下说明: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说明段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所做的说明。监事会也将积极敦促董事会加强清收应收款项的力度,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受影响,也认同董事会所采取的扭转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各项有效措施。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九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