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再次发行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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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6:0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财政部将于近日继续发行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这是我国第二次发行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本期国债为财政部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承办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直接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国债,期限2年,到期年利率为2.40%,最大发行额为200亿元;发行期为2004年9月6日至17日(节假日除外),从2004年9月6日起息,到期(2006年9月6日)一次
本期国债发行对象为城乡居民个人(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单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100万元;本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 投资者购买本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国债托管账户,开户费为10元/户;已经通过承办银行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另行开户。 持有本期国债不满半年不允许提前兑取,到期日前15个自然日停止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本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年利率0.73%计付利息,承办银行按兑取本金额的1‰收取手续费。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