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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3:38 人民网-市场报 | |||||||||
公司法、证券法等修正案获通过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8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公路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拍卖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种子法、学位条例、土地管理法等10部法律修正案,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主席令,公布了这些法律修正案。
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分别是: ———公司法修正案删去原法律的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 ———证券法修正案将原法律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第五十条修改为:“公司申请其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由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 ———票据法修正案删去原法律第七十五条。 央行、银监会禁止商业银行限制助学贷款规模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相关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保证及时发放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对助学贷款不得设置任何规模和资金限制,保证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 据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29日介绍,相关金融机构要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全力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抓紧开展辖区内各地方院校国家助学贷款招投标工作,尽快落实中标银行。各商业银行要科学测算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鼓励和支持各地分行积极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助学贷款招投标工作。 这位负责人说,中标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中标协议约定的贷款需求额度,保证高校贫困新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位。没有中标的银行,要尽职尽责,保证已承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继续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各银监局将联合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依法查处未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 国税总局强制事务所与机关脱钩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并就基层税务部门征管执法是否规范、税务代理机构是否脱钩、税务代理业务开展是否合法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记者昨天从国税总局获悉:凡与税务机关没有彻底脱钩的税务师事务所,将一律停业整顿。 根据要求,税务机关办公场所与办理税务代理的场所必须分离。除特殊规定外,税务代理机构不得进入办税服务厅办公,凡在办税服务厅办公或者办理税务代理事项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限期搬出或撤离。不得将税务机关挂牌办公的场所出租给税务师事务所,对税务机关办公场所以外的闲置房产,可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租金出租给税务师事务所。 国税总局相关人士表示,今后,发现有不脱钩或者脱钩不彻底的,将追究相关税务机关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市场报》 (2004年08月31日 第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