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执法变成“执罚”(曝光·声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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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3:35 人民网-市场报 | |||||||||
程春荣 宁夏青铜峡市兴邦轧钢厂于2003年10月投产,刚生产了十多天就被群众举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没收了其非法生产的30多吨“地条钢”,并处以1万元罚款。后来,工商部门在检查时也进行过处罚。令人不解的是,几乎每次处罚都是罚款而非取缔。
像青铜峡市兴邦轧钢厂违法生产“地条钢”,多个部门对其只是“执罚”,我以为这是执法力度不够所不能解释的,应当说是监督管理部门失职和不作为。 应当承认,当“执法”变成了“执罚”和“执罚经济”的时候,其背后的诱因是部门经济利益在作怪。诚然,有关部门也认识到了执罚经济是一些社会管理部门违法敛财的根源,搞了个“收支两条线”的游戏规则,但在一些地方的实际操作中,执法经济的运作模式还是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问题的症结在于,“收支两条线”仍然没有让地方从执法经济的利益中分离出来,由此,罚没收入难免还要与执法部门的利益挂起钩来。 然而,当执法变成执罚,其危害不可小视,这样做的结果是你前脚刚走,他后脚即变本加厉的再把被罚的捞回来。执法的作用是施行法制观念,规范越轨行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罚”只是一种手段,而如果把执法变成“执罚”,甚至以罚代法,则必然会削弱法律尊严,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笔者认为,要使得“执罚”或是“执罚经济”没有市场,就必须解决罚没收入的归属问题。如果罚没收入的归属体制不改变,执法部门的谋私行为就难以禁绝。相信,地方财政和地方执法部门从罚没收入中得不到半点好处的时候,行政执法就不至于异化为“执罚”和“执罚经济”了。 《市场报》 (2004年08月31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