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股份(600327)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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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长潘霄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席国良及财务经理胡蔚玲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元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1,716.00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 %以上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比同期增长37.43%,除了有与主营业务利润同步增长的因素外,还主要是公司的子公司经营效益大幅增长所致。如:新投资成立的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公司上半年净利润为102万元,成为公司利润的新增长点;还有“东鑫汽车”、“北现汽车”等子公司上半年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益,上半年公司投资收益达245万元,比同期增长了5倍。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2004年7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收购人上海均瑶(集团)公司、上海智邦创业投资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刊登《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和《收购报告书》,无锡市国资委于2004年7月8日与上海均瑶(集团)公司、上海智邦创业投资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向上述二家公司分别转让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58%、32%国有法人股股权。 本次变动实施完成后,上海均瑶(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智邦创业投资公司将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资委将保留持有大厦集团10%股份。大厦集团持有大厦股份的股份性质将由国有法人股变动为社会法人股。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活动产生重大实质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股权变动事宜尚未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适用 √ 不适用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