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智(600503)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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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04年8月13日和8月21日两次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就可能无法在规定期限2004年8月31日之前披露整改重编后的2003年年报、也无法于2004年8月31日前完成2004年半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一事进行
如不能按期披露2004年半年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从2004年9月1日起停牌,直至披露半年报的交易日上午10:30复牌,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如本公司在2004年10月31日前仍无法披露2004年半年报,本公司股票的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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