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宝龙(600988)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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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 05: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计划向广州宝龙集团轻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汽公司”,原广州市龙豹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购买包括防弹运钞车、警车、救护车、宝龙老板车等七个型号的专用车的底盘。单台底盘的定价采取成本加成法确定,具体交易的数量,根据公司实际取得的订单情况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向轻汽公司采购。 公司董事长杨龙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表决。本次投资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股东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是专用车生产企业,不具备汽车底盘生产资格,公司的专用车产品是在整车生产企业的专用车底盘的基础上改装而来,轻汽公司是具备专用车底盘生产资格的整车生产企业,是公司主要的底盘配套厂家之一。目前公司多款车型都是在轻汽公司的专用底盘基础上改装而来,本次计划向轻汽公司采购的7个型号的专用车底盘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将与轻汽公司签署专用车底盘买卖合同。 因为交易对方轻汽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龙集团)与本公司同属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子公司,所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4年8月26日召开的二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广州东方宝龙(资讯 行情 论坛)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广州宝龙集团轻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采购专用车底盘》的议案,其中参加表决的8名董事一致通过了本议案(杨龙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轻汽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宝龙集团轻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9,000万 公司住所:增城市三江镇银通城工业园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汽车及汽车发动机;摩托车及零配件;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占股权比例为90%,增城市宝龙汽车豪华装饰有限公司占股权比例为:10%。 法定代表人:王治邦 公司管理层情况: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治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产品生产数量是依据公司销售部门取得的订单情况确定的,故公司向轻汽公司采购各类专用车底盘数量将依据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和产品的具体销售情况由公司总经理确定。根据公司的生产销售计划,决定2004年第三、第四季度向轻汽公司采购用于生产老板车的底盘300台,用于生产警车的底盘200台,采购总金额6160万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为7个型号的专用车底盘,由于专用车底盘配置差异较大,在市场上缺少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本次交易拟采用成本加成的方法确定向轻汽公司采购底盘的价格,利润率依据2003年国内主要汽车生产厂家的平均利润率6.38%计算。若今后民用车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本公司向轻汽公司采购的价格将相应作出调整,调整的程序为:市场价格变动的幅度在本次定价的+10%以内(含10%)的,由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变动幅度超过+1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交易价格后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单台专用车底盘价格表: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由于本公司为改装车生产企业,必须向整车厂外购底盘,公司向广州宝龙集团轻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采购专用车底盘具有必要性,该项交易作价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26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