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险:兼顾主雇双方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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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 09:5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工作节奏的加快,家政服务员已经进入了千家万户,家政服务员为雇主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解除了其后顾之忧。然而,家政服务员的安全问题一直是雇主们最为担心的,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动辄上万元的医疗费究竟由谁来负担?近年来,这方面的纠纷出现得较多,有的甚至还闹上了法庭,成为媒体关注的一个焦点。从今年7月1日起,上海推出了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由雇主年支付30元的保费,如果保姆在家政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将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理赔。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是一项政府倡导并积极推动的保险,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而政府之所以要积极推进并参与这一险种的设计,主要是从维护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出发,同时兼顾考虑规避雇主家庭的责任风险。 广州的两家保险公司也为发展迅速的家政业度身定制了一种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这种险分别由雇主为家庭投保和家政公司为家政人员投保,如雇主本人及其同住亲属、家政服务人员出现意外伤害、家庭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来理赔。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是一种综合兼顾雇主和家政人员双方利益的保险。从险种分析,意外保险的被保险人应该是家政人员,受益人也是家政服务人员。现在上海推出的家政综合险,明确雇主是被保险人,家政人员是实际受益人,一旦遇到意外伤害,由雇主提出理赔申请后,赔偿金直接付给家政人员或者家属,这就较好地兼顾了雇主和家政人员双方的利益。俗话说得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花上30元,买的是一份安心,对雇主来说,岂不是解除了雇佣家政人员的后顾之忧。 郑先生一直为家务事没人料理犯愁,请保姆吧,他感到有些风险,报刊上报道的因保姆发生意外而诉诸法律、要求雇主支付大额医药费的案例,更使郑先生踌躇。现在好了,推出了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彻底解除了他的顾虑。他给新雇佣的保姆买了一份家政服务险。有了这份保险,觉得放心多了。 有人问,如果雇用的是钟点工,要为多个家庭服务,保险应由哪家来买? 不同的家庭都应该分别为其购买综合保险。家政服务人员为多个家庭同时提供服务,实际上就与这些家庭分别建立了民事劳务关系,谁购买了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就化解了谁家的风险,没有买的,就不能化解风险。 那么,家政服务人员在路上发生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范围? 按规定,在保险有效期内,家政服务人员在雇用期间因从事家政服务工作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致伤残或死亡,属于保险范围,而在路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阿超)(蕥 嬉/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