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联谊案昨最后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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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 09:12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381名投资者起诉大庆联谊赔偿案”历时两年零七个月,终于在昨天有了结果。在哈尔滨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中,293名投资者如愿以偿获得赔偿,获赔总额达到560万元,而88名投资者的索赔请求被驳回,以败诉告终。 据该案代理律师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宣伟华律师介绍,由于这是首例采用共同诉讼方式的证券赔偿案,所以哈尔滨中院和上级法院对此高度重视。本案一审判决结果也
从判决结果看,在293名胜诉获赔的投资者中,244人实际赔偿要低于诉讼请求的数额,9人的实际赔偿高于原请求,40人的实际赔偿则与请求完全吻合,出现差异的原因是律师事务所与法院采取的计算方法不同。 而88名投资者的索赔请求被驳回,是因为他们的投资行为中不存在公司虚假陈述与投资损失的因果关系,法院认为这88名投资者不符合赔偿条件而驳回了其起诉。实际判决的560万赔偿金额与原诉讼标1022万元相比,获赔率仅为55%。 由于大庆联谊案是高法对证券赔偿官司“解禁”后最早得到法院受理的案件,对于其他处于搁置状态的证券赔偿官司来说,大庆联谊案的司法介入无疑是最积极的。在8月12日,三名投资者的单独诉讼已经全面胜诉,获得了诉讼请求的赔偿金额,成为所有证券赔偿案中第一例胜诉案件。 与其相比,此次共同诉讼的审判结果似乎不太理想,但宣伟华律师并不主张被驳回的88名投资者再诉,因为法院已经明确了赔偿范围和因果关系,再提起上诉重新改判的希望很渺茫。 作者: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