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情登记:制度创新中的又一稻草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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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 09:12 中国经济时报 | ||||||||||
王琳 据《中国青年报》8月26日报道,为刹住案件说情风,山东东营市河口法院执行一庭于日前制定出台了说情人登记新制度。消息还透露,“新制度一推行,来说情的人数一下子大大降低”。
效果如此之“明显”的“新制度”听来便觉得耳熟。在google里用“说情+登记”一搜,得到的竟有4300项查询结果。且随手copy出新闻源来自平面媒体的两则消息: 一则说湖北某地的一家工商所为摆脱“说情风”而设立了“案件说情登记簿”。登记簿就放在办公室的明显位置,有说情者来,由接待人员请说情者先“登记在册”。 另一则说的是山东省某县检察院也初制定了“说情登记簿”制度,据说效果也非常好。更令人拍案惊奇的是,所谓“效果非常好”的有力的佐证便是:自该制度实施10个月来,“说情登记簿”上仍空空如也! 前有“廉政保证金”,今有“说情登记薄”,正所谓“只要思想不落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说情之风盛行,贪污腐败不绝,人民群众已怨声鼎沸。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探索并实践廉政新举措,在适当时机进行一些制度创新,我们理应支持并应多加鼓励。然而笔者却从空空如也的“说情登记簿”上读出了莫大的反讽!在媒体大力宣扬这些“制度创新”的背后,一种常识性的错误跃然纸背! 道理明摆着——天底下何曾见过一位头上贴着“说情者”字样,贸然直闯领导办公室的说情者?人世间又何曾见过既来“说情”还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往那并不光彩的“说情登记簿”签上自己的大名?即便由被说情者来填写,也仍然面临监督不能的尴尬:填与不填,填张三或是填李四,皆由被说情人一支笔说了算,如何能保证“登记薄”上的名单说是切中要害的“说情者”呢。 大抵生活中的“说情者”,总会与被“说”者有着千丝万缕的“情感”联系。合乎常理的说情往往发生在酒桌上、舞池中、方便的现代通讯工具里、更方便的枕头边。当说情者是亲友甚至就是夫妻,被说情者会不会写?当说情者是领导甚至就是领头上司,被说情者敢不敢写?在山东某检察院的例证中,“说情登记簿”在实施了10个月后仍空空如也,难道真的是一扫说情之歪风?面对这样的新闻,以及此新闻中所表述的这等制度的创新,如何令我等公众不心存忐忑? 当然,一项制度尤其是一项新的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并在自我修正。既然是摸索,就有失败的可能,这无可非议。但是,一项新制度的出台,怕也应遵循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这项制度应该是已然经过制定者的深思孰虑,最起码在理论设计上已大体能站得住脚。如果一出台就包含着常识性错误,或让人一看就仅具“政绩工程”的效能,就不免有贻笑大方之谕。 到头来,这种所谓的“说情登记制度”,不过是在一块偌大的稻田里,又多插了一个稻草人。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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