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被小股东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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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 06:25 四川金融报-成都商报 | |||||||||
北京城建(600266,昨收盘6.31元)今日公告称,14名股东起诉公司一案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都是小股东 公告显示,起诉北京城建的14名股东均持股数量不多,总计为7900股。其中,有3名股东持股数量仅为100股,而持股最多的也不过1000股。14名股东起诉的第一、第二、第三被告分别为北京城建、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城建集团。
据报道,14名小股东起诉的理由主要是由于北京城建对“北京东华广场项目纠纷”信息披露不完全。原告认为,北京城建在转让负责“东华广场项目”的“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定价过于随意,损害了包括原告在内的众多小股东的利益。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14名股东提起的诉讼请求分别为:要求三被告将此次交易的全部信息予以披露;确认北京城建2004年8月24日召开股东会的行为无效(北京城建在此次股东会上,通过了向华远公司转让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事宜);确认三被告之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确认北京城建与华远公司签订的股权及收益权转让协议无效等。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14名股东虽然持股数量不大,但要求北京城建赔偿的经济损失却达到了200万元,同时还要求赔偿5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记者李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