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600535)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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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 06: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4年7月31日召开的天津天士力(资讯 行情 论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及拟将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7000万元)运用于“购买中药注射剂系列产品”项目的议
2004年8月24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购买技术事宜出具了《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中企华评咨字(2004)第191号),得出如下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04年7月31日银杏内酯冻干粉等5个药品技术按其设计目的和用途持续、顺利的发展、完善,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在预期能够取得新药生产证书并实现产业化、市场化的预期前提下,银杏内酯冻干粉等5个药品技术评估值为人民币4040.70万元。”(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拟购买技术出具的《资产咨询评估报告摘要》附后) 特此公告。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27日 附件: 广东天之骄药物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予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个药品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咨询评估报告摘要 中企华评咨字(2004)第191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咨询评估报告,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咨询评估报告全文。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因拟受让广东天之骄药物开发有限公司“银杏内酯冻干粉等5个药品”技术事宜,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5个药品技术截至2004年7月31日止的价值进行资产评估,以确定该5项技术的现时价值,为收购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以维护资产所有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和客观的原则,并经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广东天之骄药物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给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银杏内酯冻干粉等5个药品”技术进行了评估,此次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经评估,得出如下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04年7月31日银杏内酯冻干粉等5个药品技术按其设计目的和用途持续、顺利的发展、完善,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在预期能够取得新药生产证书并实现产业化、市场化的预期前提下,银杏内酯冻干粉等5个药品技术评估值为人民币4040.70万元。 本报告书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被评估资产和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广东天之骄药物开发有限公司“银杏内酯冻干粉等5个药品”技术事宜有效,有效期至2005年7月31日,当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可以评估结论作为实现该评估目的时资产价值的参考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8月24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