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披露并整改大股东资金占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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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 04:26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徐飞李际洲)江苏索普(600746)今日公告称,经自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为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年产10万吨醋酸一期工程和年产15万吨醋酸二期工程,以江苏索普的名义,在金融机构融资。 据了解,截止到2004年半年报,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江苏索普名义在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总计37640万元,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上述贷款的还本付息。同时,
上述资金占用和担保未经股东大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江苏索普也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发表意见认为,江苏索普未能及时、详尽的向他们披露本次大股东资金占用和关联担保信息,导致其在2003年报中发表的独立意见不全面。江苏索普大股东占用资金虽然是为建设国家重点项目工程,有一定历史原因,但违反了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江苏索普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也违反了有关规定,江苏索普对大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未能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也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化解风险并维护股东利益,江苏索普提出了整改措施。公告显示,鉴于索普集团醋酸二期项目已于2004年7月底提前投产,经济效益明显,已具有较好的还本能力。对此,索普集团承诺将采取还贷与转贷相结合的办法来逐步解决资金占用问题,计划至2004年年底前,归还贷款6000万元以上,同时争取银行转贷给集团公司4000万元以上,2005年还款及转贷15000万元以上,余额在2007年上半年前全部还清。 据悉,为保证上述贷款的安全,江苏索普已与集团公司签订资产抵押协议,在上述贷款全部偿还之前,由集团公司以所属的镇江索普醋酸有限公司的等值资产予以抵押,并办理相关抵押手续,此项抵押的有效期至上述贷款全部归还为止。 同时,江苏索普为关联方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提供的500万元短期贷款担保,要求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在贷款到期时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江苏索普将不再为其提供新的担保。对于为集团公司提供的担保,由于江苏索普和集团公司是相互担保,截止2004年6月底,集团公司为江苏索普提供担保总额16000万元,江苏索普要求集团公司加大还款力度,降低担保余额,同时保证不再发生新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