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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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 04:26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赵 惠岳峰)日前山东省政府在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会议上,公布了首批66户由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首批纳入监管范围的66户山东省属企业的总资产、国有净资产和职工数分别占省属企业总数的84.2%、89.2%和93.7%。 山东省政府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分类分批纳入监管范围、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原企业管理方式相结合的原则确定首批企业名单,山东省国资委将按照管资产、管人、管事“
据悉,国有资产监管是按照以下四个基本原则确定的:一是按政企分开原则。二是按照政资分开的原则。三是分类监管、分批纳入监管的原则。四是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原企业负责人管理方式相结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