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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邓瑞燕 实习生李杰)虽然中科健(000035)在2004年中报中表示,公司没有新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历史遗留对外担保。不过中科健昨天却发布公告称,公司同意为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亿元贷款继续提供担保。
据了解,中科健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互保单位,根据双方签订的互保协议,中科健将为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城东支行18000万元人民币贷款申请1年展期继续提供担保,此笔贷款由深圳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深圳市海王
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其资产总额413883.0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35560.1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75121.1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7%。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9%股份,根据其2003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其资产总额818902.2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99471.1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2663.6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1%。
不过,中科健同时表示,截至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责任是否实际发生尚不确定。该项决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科健强调,公司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另悉,据证监会深圳稽查局调查,2000年至2001年间,中科健未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以及在定期报告中遗漏重大担保事项,证监会对直接责任人员郝建学和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董志刚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和3万元。中科健上述违规行为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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