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收支项目应实现农民与市民平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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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 08:52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徐根亮 杨舸 南昌报道 “解决‘三农’问题,关键要看国家财政收支项目上是否实现农民与市民的平等。”这是江西农业大学谢元态教授日前在江西南昌召开的2004年中国青年农业经济学者年会上提出的观点。
谢元态解释道,所谓实现农民与市民的平等是指:一是在税收上,对农村和农民要实行城乡统一的税收税率。坚决取消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对农村企业实行与城市企业一样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农民实行和市民一样(计算依据,计征办法和税率、起征额等)的个人所得税;二是在财政支出上,凡属公共品种的项目(如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分城市还是农村,概由政府财政保障支出;三是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农民应具有的一切公民权利与市民平等,还农民以国民待遇;四是可以分阶段逐步在财政收支项目上实现农民与市民的平等,但应当有明确的法定的时间表,并置于全国人民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之所以会出现现在的“三农”问题,谢元态指出:这是由于国家长期实施“城乡分治”(不统筹)的政策,导致城乡差别的恶化,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极端化;其主观原因在于长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社会经济资源人为配置的城市偏好、工业偏好和市民优先,其深层逻辑又是财政问题。 谢元态提醒道,“三农”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会出现反弹,有可能会出现“治标不治本”。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农村人口太多,成为政府的沉重负担。比如:政府要给每人多1元的支持,就需要9亿财政支出;反之,多收每人1元的税或费,就可增加9亿的收入,其可想而知了;二是“三农”历史包袱太重。今天的“三农”之所以成为大问题,就意味着需要政府解决的难题太多,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远远落后于城市,无论哪方面都要巨额的财政投入;三是农民声音太弱。目前在中国惟有农民没有自己的全国性组织等;四是城乡利益分配格局已经严重固化等。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