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加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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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 08:4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颖)农业生产从来都是“靠天吃饭”,但上海却一直在考虑为农业生产添加“保险系数”。记者昨天从市农委获悉,一系列完善上海农业保险补贴的政策正式公布,包括扩大保险补贴险种,调整保险补贴办法和标准,实行财政差别补贴政策等。 在险种方面,上海在以往对种植业险种,如水稻、蔬菜、林木等实施补贴的基础上,今年起增加小麦和西甜瓜的险种补贴。在标准方面,上海将原补贴办法中按亩、头、羽定额
同时从今年起,上海首次在水稻、生猪、奶牛、家禽四个险种上实行普惠基本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者,市、区(县)政府将统一组织为其投保,确保他们在遭遇灾情后能拿到基本的成本保障;在此基础上再动员农业生产者参加补充保险,通过增加保险费来获得更充分的保障。今后发生灾情,市、区(县)政府一般不再出台相关补贴政策,而由保险公司依据有关保险条款进行补偿。 据悉,市财政将根据各区(县)财力情况,对政府可承担的补贴实行“差别补贴”:崇明县由市财政承担80%,县财政承担20%;金山区、南汇区、奉贤区由市财政承担60%,区财政承担40%;松江区、青浦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