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消费者选择银行时要“货比三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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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 05:3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新华社记者 刘菊花 发自北京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8月25日表示,由于金融领域涉及的问题专业性强、内容庞杂,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货比三家”。 王前虎在金融领域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发布会上说,目前有一些银行服务水平相对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对于银行方面口头承诺的内容,应要求其写进合同。同时,消费者还要了解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细察约定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看经营者是否依照公平合理、利益和风险共担、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制定条款,有无故意规避或转嫁法律责任的情况。对经营者提供的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格式合同,要注意向有关专家请教,避免因不懂专业而糊涂签约,使权益受损。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8月26日 第一版) |